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最高检“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全面适应捕诉一体工作机制的要求,全面提升我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质效,辽宁省检察院于11月26日举办全省检察机关“两项监督”工作专题业务培训会。
本次专题培训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为目标。培训主要着眼于解决“捕诉一体”改革和侦查监督平台上线运行后,部分检察人员对检察工作新格局下“两项监督”工作和侦查监督平台使用不够熟悉、不够适应,监督意识、监督能力需要持续提升的问题。培训以检察官教检察官的方式,从执法办案实践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讲解,助力检察人员进一步自觉提升监督线索发现能力、监督案件办理能力和监督机制建设能力。
专题培训中,来自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三位侦查监督业务骨干,从不同的视角和维度,就如何开展“两项监督”工作进行授课。
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辽宁省检察业务专家、辽宁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一级检察官肖菲同志,从“两项监督”案件办理实务及办案技巧方面作了题为《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的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的授课。
辽宁省检察业务专家、营口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陈阳同志就市(分)院如何有效组织、指导“两项监督”工作,作了题为《实践中“两项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的授课。
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宫成作为具体负责“两项监督”工作开展的同志,通报了我省当前“两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省检察院对“两项监督”工作的新安排、新要求进行了解读。
本次专题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省三级检察院主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和刑事检察部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全体同志参加了培训。培训覆盖面广,信息量大,对全省检察机关“两项监督”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