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检察帮扶”让他们过了一个格外温暖的春节
辽宁省检察机关践行司法救助延伸行动传递绵延司法温情
岁寒时节见真情,严冬慰问暖人心。
辽宁省检察机关在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中,对司法救助对象不是一救了之,也不是一次了之,而是逐案建立回访台账,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持续加强对被救助对象的跟踪、了解,并通过进一步的检察帮扶巩固司法救助成果,延续检察温情,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在今年这个寒冷的春节,辽宁省检察机关践行司法救助延伸行动,让众多被救助家庭过了一个格外温暖的节日。
司法救助回访制度延续司法温情
为了提升司法救助质效,努力将司法救助工作向后延伸,跟踪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锦州市检察院制定了《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制度》。
2021年2月9日春节来临之际,锦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未检部门组建的关爱团队来到凌海市娘娘宫镇看望司法救助申请人徐某某,并自费购买了零食礼包、玩具、营养品送等给徐某某。
徐某某,2011年出生,现就读辽宁省孤儿学校小学四年级,原住辽宁省凌海市某某村,系徐某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徐某、被害人李某某的儿子。
2020年检察机关对徐某某进行司法救助后,锦州市检察院与凌海市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关爱命案受害家庭孤儿徐某某长期救助方案》,采取组建救助关爱团队的方式,持续对其予以救助关爱。本次探望是继2020年12月4日蒋晓东检察长带队关怀徐某某后,关爱团队在春节前再一次探望徐某某。
关爱团队与徐某某进行了交谈,详细询问了徐某某在省孤儿学校的学习情况,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徐某某进行勉励,希望他刻苦学习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同时关爱团队也与徐某某的大伯进行交谈,多方面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
蒋晓东检察长要求该院在办理事实孤儿的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要强化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多措并举、精准施救,真正体现案结情不断的司法温度和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的检察情怀。
把每一个司法救助对象视作党建帮扶联系点
“本来我对生活已经失去了信心,觉得没有希望,现在我觉得社会没有抛弃我们一家,有了你们的帮助,我们一定能够挺过这个难关!”被救助对象鄂某的妻子说道。
牛年春节将至,凤城市检察院领导带领帮扶小组分别对命案受害家庭、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对象等7个党建帮扶联系点开展走访慰问,送去党的关怀、检察的温暖。
在启动司法救助工作中,凤城市检察院党组要求将每一个救助对象视作党建帮扶联系点,将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深入融合起来,给与被救助对象持续、长久的检察帮扶。
2020年6月,退役军人鄂某(某单位职工)因交通肇事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四肢瘫痪,身体多处骨折,经鉴定为一处重伤、九处轻伤。虽经两次抢救挽回生命,但治疗却花费达20余万元,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鄂某家因此欠下巨额外债。鄂某的妻子无固定工作,未成年孩子正在上初中。2021年1月,鄂某伤情加重,急需救治,但无力承担后续医疗费用,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难。
凤城市检察院在办理交通肇事案过程中,发现该案线索并立即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2021年1月21日,凤城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们在充分了解整个案件及被救助对象鄂某的情况后,形成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决定。
“通过公开听证形式办理案件,让我们更加了解检察工作。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大局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通过及时救助,帮助因案致贫的退役军人解决燃眉之急,重拾生活信心。”参与听证的一位市人大代表说道,并当场捐款2000元。
听证会后,检察院又同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民政、残联、妇联等主要领导开展座谈。大家纷纷表示,要为被害人鄂某争取政策性帮扶措施,共同做好后续帮扶工作,努力帮助鄂某一家走出困境。
“我们还要对鄂某未成年的孩子进行帮扶,帮助孩子就是帮助了这个家庭。”教育局和妇联的相关领导表示。会后,市妇联主席立即联系爱心助学群体,将孩子纳入长期资助对象,每月资助300元,当月就把资助金打到孩子母亲的卡上。
走访过程中,凤城市检察院帮扶小组每到一户都摸摸炕烧得热不热,问问年货办得咋样、身体好不好、生活上还有什么难处,叮嘱他们要调整心态,注意保重身体,鼓励他们重拾生活信心。 “有了你们的帮助,我们的生活有奔头啦,日子越来越好了!”
“感谢检察院还牵挂着我们,还给我们送来这么些东西。”
在检察院司法救助及党员干警的帮助下,这些司法救助家庭已经有了持续性的政策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续生活有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结识结对开展检察帮扶
农历腊月二十七这一天,阜新市清河门区检察院领导及办案检察官带着年货,再一次驱车数十公里,去看望办案中结识结对开展检察帮扶的赵某某家。
“感谢,真是太感谢了!你们前些日子刚刚给的5万元司法救助金呐,可是救了全家人的命啊!这大冷天的,你们又大老远来看我们,还送来这么好的年货,真让我们一家人不知道说啥好了……”
2007年7月,赵某某被宋某志驾驶的农用三轮车撞成二级伤残。2008年3月,阜蒙县法院判决被告人宋某志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然而,宋某志从未履行法定赔偿义务,并远赴外地打工,杳无音信。赵某某曾多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未果。
2018年7月,阜新市法院裁定该案交由清河门区法院异地执行。经依法查询,法院以宋某志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于2019年7月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2020年7月,走投无路的赵某某委托其子到清河门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被撞成残疾,又得不到赔偿,申请强制执行又无果。为详细了解案情,办案检察官来到地处荒凉偏僻小山村的赵某某家,望着眼前破旧的房屋、屋前拄着双拐目光呆滞的老人、屋内瘫痪卧床无法言语的赵某某,心情顿时无比沉重。
检察官了解到,赵某某被撞导致截瘫卧床,妻子和岳母又先后患腿部血栓和严重摔伤,靠拄双拐才能勉强行走。赵某某出事那年,只有14岁的儿子被迫辍学打工贴补家用,这也成为一家四口人目前唯一的生活来源。因治病四处借钱,家中尚有2.7万元外债未还。一家人所居住的老式木梁结构房屋,也因为年久失修而摇摇欲坠。
检察官一方面积极主动与法院联系沟通,督促执行事宜,另一方面积极为赵某某申请司法救助。在省、市两级检察院的支持下,5万元司法救助金很快被发放到赵某某手中。
同时,清河门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了“对该案恢复执行”的检察建议得到了采纳。恢复执行后,法院采取积极的执行措施,执行到位案款2400余元。
在短暂而温暖的交流中,赵家人流露出要给检察官送锦旗表达谢意的想法,检察官坚决拒绝:“千万不要有啥负担和想法,请你们把做锦旗的钱省下来,好好吃顿年夜饭吧!请你们全家人都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全力继续帮助你们渡过难关,继续帮助你们直至走出目前的困境,彻底脱贫脱困。”
回到单位后,检察官们立即认真谋划继续帮助赵某某一家产业扶贫等长期救助方案,希望给赵某某一家更好的帮扶。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2月4日,正值农历小年,葫芦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郇义海亲自将10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三位退役军人被害人的家属和一位退役军人被害人的手上,并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安心过年。接过救助金的那一刻,被害人王某甲的儿子激动地说:“你们就像这冬日里的暖阳,温暖了我们全家,我一定要振作精神,照顾好爷爷奶奶,坚持完成学业,争取早日回报社会。”被害人王某乙感激地说:“感谢检察机关的帮扶,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继续坚持一名党员、一名军人的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葫芦岛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办理王某坤故意杀人案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家庭无赔偿能力,按照葫芦岛市检察院创立的“一嵌入、两同步、两监督”工作方法,第一时间启动了“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
通过实地走访,办案检察官了解到两名被害人均系退役军人,分别是两个家庭的顶梁柱,既要赡养年迈的父母,又要供养孩子读书,他们在受到不法侵害后未获得赔偿,让两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这一情况引起葫芦岛市检察院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承办部门务必高效优质办理好这两个司法救助案件。为提高救助案件透明度,葫芦岛市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召开听证会充分论证救助申请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最终经听证员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应当给予4位救助申请人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金发放后,葫芦岛市检察院没有“一救了之”,按照“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工作要求,主动对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救助申请人的信息纳入全国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系统,并为他们申请困难援助资金;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结合救助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争取更多帮扶政策;同时,帮助律师张学军与王某甲的孩子结成帮扶对子,解决王某甲孩子的后顾之忧;葫芦岛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党支部将王某甲家庭和王某乙家庭作为帮扶联系点,时刻关注他们的生活情况,持续传递检察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