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省检新闻

【权威发布】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庆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近日,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主任何庆(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庆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