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省检新闻

今天,我们向宪法宣誓!

时间:2021-05-31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声声誓言,掷地有声。5月31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主持仪式并讲话。省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仪式。

省检察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由省人大常委会及省检察院党组近期任命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中层副职,共27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在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拉开序幕。

仪式上,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吴言军的带领下,宣誓人员举起右拳,跟诵誓言。

宣誓后,李成林检察长对近期任职的27名检察干警提出了希望。他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场每位同志都应是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守护者和践行者。

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要始终以“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为宗旨,自觉把守护公平正义作为毕生的职业追求和行为准则,做全面依法治国的积极参与者、推进者,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维护者、坚定捍卫者,为检察事业和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