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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有爱辽宁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1-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本溪、铁岭地区的检察官管起了破损、缺失马路井盖的“闲事儿”。

“通往地铁站的盲道忽然消失,盲道砖块破损露出泥土,机动车、自行车、水泥墩占用盲道……”沈阳、大连地区检察官的执法记录仪中,记录着近百张各种情形的盲道照片。

……

井盖虽小,事关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盲道虽少,事关视障人群安全出行。

“百姓安全无小事”!辽宁省检察院将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出行方面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与“检察为民办实事”相结合,通过年初的部署摸排,于4月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以窨井盖安全管理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为监督重点的“出行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力促社会治理难题解决,努力让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普通群众和特殊群体。

公益“问需”

无障碍公益守护任重道远

“无障碍环境需求不是小众需求,涉及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和未成年人这四类人,其中持证的残疾人有110多万,根据《辽宁省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我省现有常住人口4200万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有1000多万……”

“不是特殊群体人数少,而是出行不便,无障碍设施不健全限制了他们的行动。”

“很多残疾人反映,‘我们的要求不高,就是生鲜超市能让我们进去,就那几个台阶,我们买菜都难……’”

听到省残疾人联合会权益保障部白滔主任的介绍,公益诉讼检察官非常动容,就在普通人享受全社会高科技迅猛发展、信息爆炸日新月异的成果欢宴时,特殊群体仍然在为出行、购物、办事犯难。

专项监督行动全面铺开的同时,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问需于民”,走进省残联开展无障碍公益“问需”座谈,就目前我省特殊群体现状和需求、无障碍设施的现状和问题以及解决对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双方就不同类别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诸如未按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及标志、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志规范、无障碍设施维护养护不到位不及时及邮政局、银行、医院、幼儿园、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特殊群体服务设施不到位,没有特殊群众引导人员,缺乏必要的语音提示、显示屏等情形进行了分门别类的梳理,形成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和行政机关执法检查重点的共识。

面对目前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第八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无障碍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一个新领域。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利益,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现实需求,无障碍公益守护任重道远、未来可期。”

省残联对检察机关开展“出行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表示感谢与支持,并表示将积极参与专项的开展。经协商,双方决定联合下发通知,对专项监督活动中各级残联与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该通知将于近日下发。

绿色通道

公益诉讼检察来帮“盲”

围绕盲人特殊群体出行困难问题,沈阳市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实地调查200余次,排查盲道1000余处,对全市盲道修建不连续、自然或人为毁损、违规占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记录。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以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截至4月末,全市共立案盲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整改。





▲沈阳市浑南区部分盲道整改前后对比(左列:整改前;右列:整改后)

由于盲道属市政道路设施的组成部门,涉及城市综合治理效能,需要多部门联合、制度化保障。沈阳市检察机关通过搭建面对面沟通交流平台,推动行政职能部门相互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整合多方力量,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推动行政职能部门高效、全面整治盲道违法行为;完善盲道设计规划,加强盲道设施维护,建立保障盲道正常使用的长效机制,在全市形成重视盲道、关爱视觉障碍者,让视觉障碍者能无障碍出行,让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惠及民生。目前,部分盲道破损、被占用等问题已经得到整改,盲道修建不连续案件正在检察机关的跟踪和监督中逐步整改。


▲庄河市公交站牌占用盲道问题得到整改(左:整改前;右:整改后)

庄河市检察院针对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多个行政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导致辖区内某些公交车站牌“霸占”盲道的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组织召开辖区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交公司、市残联共同参加的圆桌会议,有效推动了被占用盲道的修复、站牌的移址建设及对辖区内盲道被侵占乱象的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破解了九龙治水难题,使“清障变兼容”。

“战术穿插”

小井盖改善大民生

群众利益无小事,窨井盖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高检曾就加强窨井盖管理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

铁岭市检察机关把“出行保障”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和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实相结合,将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一体部署,“以公益诉讼促整改、以刑事诉讼惩犯罪”,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办案,对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较为集中的街区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取证工作,并通过走访群众、与行政机关座谈等方式,进一步摸清当前窨井盖在施工、管理、维护等方面底数。

针对窨井盖的权属如何厘清、制作工艺标准确定、信息化手段运用,以及如何使管理方式更加便捷有效等问题,铁岭市检察院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与住建、供电、通信、交警等部门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共同研究对策。对工作中发现的窨井盖破损、丢失、塌陷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积极修复已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

本溪市检察机关以行动护民生,建强“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和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专班两个专班为组织保障,与市住建局就当地窨井盖管理中的难点、痛点问题进行探讨研究、部署联合治理,建构“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行政部门”内外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同向发力、共同治理。

经过以“建”“联”“协”“治”四项举措为抓手的窨井盖排查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井盖及井边破损80处,完成整改71处。在治理防控的同时,本溪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积极向人民群众宣传涉嫌窨井盖犯罪的巨大危害和全国检察机关推动窨井盖治理的巨大成果,努力实现窨井盖问题全民重视、全民参与、全民维护、齐看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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