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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与“弘扬”并重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时间:2021-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抔魂!”

“新中国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

“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

“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陵园等是党和国家红色基因库。”

“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

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以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陵园等为载体的革命旧址、革命事迹、革命精神等在内的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对于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意义。革命旧址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科书,历久弥新的革命故事能够淬炼党员干部的初心使命,激励着当代的党员砥砺奋进。

红色资源保护中的检察蓝

辽宁,抗日联军、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革命遗迹众多、红色资源丰富、红色文化浓厚。2021年3月,辽宁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其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650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0818件(套),遍布全省各地。对此,辽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独特的制度优势,在服务辽宁红色资源保护方面积极担当,立足于英烈名誉荣誉权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多措并举、督促协同多部门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肯定。

▲检察机关助力散葬烈士墓迁移归队

霏霏细雨英雄归队

朝阳,一批英烈纪念设施得到了修缮,周边环境得到了整治。朝阳县多处解放战争时期的散葬烈士墓在检察机关的大力推动下得以集中迁移、重新归队。


 
 

▲金锋烈士墓修缮前后对比(左列:修缮前;右列:修缮后)

“将军”山前军民鱼水

大连普兰店,“将军”金锋烈士墓终于从多年的杂草丛生中显露了庄严。听闻省检察院要对督促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当地的义务护墓员亲自赶来进行引领解说,他动情地说“感谢检察机关的工作,让这座‘将军’墓终于得以有效修缮,告慰了英雄的在天之灵。”

▲检察机关推动纪念广场、纪念馆、烈士墓、场馆正门等英烈纪念设施修缮

(左列:修缮前;右列:修缮后)

英雄无名精神永存

葫芦岛绥中,葬在陵园的“无名”烈士经老战友多年信访无果,检察机关帮助查证确定了烈士身份,并推动有关部门投入300万元对陵园进行了整体修缮,安装了崭新的电动门,铺设了4000余平方米的大理石地面,13米高的汉白玉纪念碑庄严耸立。

红色资源检察保护再出发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辽宁检察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治理创新,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推动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传承与发扬的有机结合,让辽宁红色资源“活”起来,使红色资源具有的公益价值得到最充分的保护和彰显。

保护+弘扬

▲省检察院深入各地开展调研

辽宁英烈纪念设施、革命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景区主题多样、分布广泛,但由于英烈纪念设施的特殊性,在扩展其教育内容和教育功能上,各地检察机关还没有探索出有效的推进社会治理的具体思路。

▲对全省65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跟进摸排

对此,省检察院决定将红色资源的公益诉讼检察保护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专项督导工作进行结合,部署对全省65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保护工作进行跟进摸排、督导调研,对全省十四个市分组分片,携手市级检察院深入基层共同开展英烈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旧址整改现场“回头看”及线索摸排工作,推动全省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深化,总结提升形成新思路。

根据督导和调研情况,省检察院提出了坚持“保护+弘扬”双重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地发挥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的历史传承和精神推广作用,让红色资源发挥更大的教育引导功能。

专项督导

加强案件督导是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在实践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制定《专项监督活动督导方案》并开展案件督导

丹东地区是辽宁抗联、抗美援朝红色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为此,省检察院指导丹东市检察院于6月开展“抗美援朝·东北抗联”双主题英烈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推动该地区红色资源的全面保护、利用和传承。省检察院成立了专项监督活动督导组,制定了《专项监督活动督导方案》,积极探索专项活动督导途径、方式以及上下协同机制,明确了工作重点、节点安排和责任分工,以及重大典型案件的参督办、重要治理类工作的指导、跨区域案件的协调等具体工作内容。

目前,丹东检察机关正在对190余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工作排查,已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

社会治理

立足案件,跳出就案办案的束缚,以全面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为前提基础,促进相关领域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这是辽宁“保护+弘扬”红色资源保护的创新理念所带来的进一步积极效果。

▲检察机关走访正在修复整改中的喀左县第一党小组旧址


▲修复整改后的喀左县第一党小组旧址

“喀左县第一党小组旧址”作为辽西敌后武工队的抗日根据地,在战争年代发挥了重要作用,是辽西重要的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喀左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处旧址堆满了杂物,无护栏,墙皮脱落,墙体多处透光,屋顶漏雨,房屋主体破损严重,随时有坍塌的危险。于是立即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整改职责,引起了喀左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相关行政部门先后筹措资金60余万元对旧址进行了维护,同时,新建红色教育广场500余平方米,新建红色教育展厅100平方米,硬化路面,对周边环境进行了绿化,配置安装了消防、监控设施,整个旧址焕然一新。

▲检察机关向当地县委、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推进长远规划

但检察机关没有就此止步,喀左县检察院着眼于旧址重建后的长远规划,追求红色资源的价值弘扬,在省、市检察院指导下,向县委、县政府发出了依托“第一党小组”旧址建设、推进喀左地区红色资源长远规划、建设和利用的检察建议——

➤整合相关资源,进一步扩展“喀左第一党小组”旧址教育基地的内涵,以此全面反映喀左革命历史的全貌

➤积极借助各方力量,形成保护和建设合力,助推区域内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提升层次、扩大影响

➤将红色旅游纳入全县打造全域旅游总体布局之中,整合或开发相关旅游项目,在空间和内容上,实现与红色资源的有效对接,发挥红色旅游的多重价值。

这份建议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表示将纳入当地发展的总体布局中予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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