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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2021年度上半年辽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2021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659人,同比上升63.89%,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0025人,同比上升38.09%;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5225人,同比上升145.22%,不捕率为34.65%,同比增加11.78个百分点。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26329人,同比上升26.97%,与2019年同期案件量基本持平。共决定起诉20850人,同比上升5.83%;决定不起诉2702人,同比上升17.63%,不起诉率11.47%,同比增加1.03个百分点。

从犯罪手段上看,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大幅上升,共起诉相关犯罪1237人,同比上升86.33%。其中,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514人,同比上升8.17倍;起诉诈骗罪274人,同比下降16.21%;起诉开设赌场罪116人,同比上升75.76%,信息网络已成为犯罪重要工具。

起诉人数排在前五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4135人,同比上升55.04%,占起诉总数的19.83%;盗窃罪2906人,同比上升22.41%,占起诉总数的13.94%;故意伤害罪1681人,同比上升11.47%,占起诉总数的8.06%;交通肇事罪1403人,同比上升17.31%,占起诉总数的6.73%,诈骗罪1335人,同比下降18.35%,占起诉总数的5.16%,上述五罪合计占比53.72%。

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76人,其中袭警罪63人,妨害安全驾驶罪6人,高空抛物罪4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087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0.25%,呈持续稳定态势。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5245件、简易程序4104件、速裁程序3331件;共提出量刑建议15432人,采纳量刑建议15263人,占提出数的98.90%,同比增加6.02个百分点。其中,提出确定型刑量刑建议14819人,占提出数的96.03%,同比增加26.03个百分点,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12%。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97件,同比上升125.91%,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88件,同比上升193.94%;经监督后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580件,占监督数的65.54%,同比增加10.71个百分点。

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纠正漏捕256人,纠正漏诉228人,同比分别上升109.84%、下降4.20%;共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576件次,同比上升5.26倍;针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83件次,已纠正230件次,纠正率为81.27%;提出刑事抗诉223件,同比上升70.23%,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75件,占法院审结数的65.22%,同比减少10.54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书提出纠正1593人,同比上升133.92%,纠正率99.44%;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1200人,同比上升15.4倍,纠正率84.50%;书面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297件,同比上升14.8倍,纠正率88.90%;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670件,同比上升2.11倍,纠正率87.16%。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78件95人,去年同期2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28人。主要涉及玩忽职守罪26人、滥用职权罪26人、徇私枉法罪22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15人。

二、民事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案件1958件,同比上升37.98%。其中,提出抗诉124件,同比上升100%,抗诉案件法院再审合计69件,再审改变58件,占审结数的84.06%;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7件,同比下降2.53%,法院同期采纳51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66.23%。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528件,同比上升115.51%。其中,提出检察建议462件,同比上升188.75%,占审结的95.85%,法院同期采纳381件,采纳率82.47%。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573件,同比上升122.96%。其中,提出检察建议432件,占审结数的84.87%,法院同期采纳299件,采纳率69.21%。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67件,同比上升283.11%。决定支持起诉531件,同比上升263.70%,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389件,同比上升218.85%。

三、行政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不服法院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案件395件,同比上升18.62%。其中,提出抗诉1件,去年同期0件;提请抗诉4件,同比持平;不支持监督申请190件,同比下降15.21%,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114件,同比上升256.25%。其中,提出检察建议86件,同比上升309.52%,法院同期采纳68件,采纳率79.07%。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受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305件,同比上升217.71%。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39件,同比上升359.62%,法院同期采纳150件,采纳率62.76%。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4件,其中涉及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2件,占比72.7%,向行政机关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件,组织公开听证20次。

四、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92件,同比上升59.38%。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4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1件;立案3705件,同比上升63.29%,其中行政立案3386件,占立案总数的91.4%,民事立案319件,占比8.6%。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326件,同比上升115.97%。其中,行政诉前程序3022件,民事诉前程序304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件2124件,同比上升127.90%。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65件,同比上升108.86%。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57件,同比上升106.58%,行政公益诉讼8件,去年同期3件。法院作出一审裁判89件,全部予以支持,其中民事公益诉讼88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6人,同比上升22.06%,不批捕未成年人犯罪224人,同比上升126.26%,不捕率为57.44%,同比增加15.31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51人,同比上升24.47%。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51人,同比下降16.61%,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93人,同比上升49.61%;对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34人,同比上升109.38%,对未成年人犯罪最终不诉率为43.47%,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高32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99人,同比下降16.56%。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632次,同比上升3.15倍,举办法治巡讲98次,同比上升122.71%。另外,通过多种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46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救助54人次,开办法治讲座165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各类途径接收群众信访22375件,同比上升46.34%。受理刑事赔偿申请30件,同比下降26.83%;立案20件,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14件,同比下降39.12%。

提起国家司法救助344件,同比上升4.4倍,其中,检察机关主动提起救助193件,占提起救助案件的56.10%,共对271名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89.2万元。

七、其他各项重点工作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40人,同比下降73.83%;决定起诉184人,同比下降89.62%。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批捕3人,起诉3人。

(二)办理洗钱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涉嫌洗钱行为相关犯罪批捕358人,同比上升141.89%,起诉556人,同比上升23.0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22人,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04件;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批捕54人,同比上升45.89%;起诉123人,同比上升8.85%。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批捕99人,同比下降49.55%,起诉156人,同比下降6.59%;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件。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企利益犯罪的同时,对积极认罪悔罪、主动补偿损失且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不批捕182人,不起诉166人。

八、院领导办案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9193件,同比上升65.97%。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980件,同比上升88.15%,占10.66%,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8213件,占89.34%。在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6507件,占70.78%;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414件,占4.50%;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1936件,占21.06%;控告申诉检察类案件78件,占0.85%。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6月,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52人次,同比上升67.03%。其中,检察长列席118人次,同比上升174.42%,占列席总人次的77.63%;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34人次,同比下降29.17%,占列席总人次的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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