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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 打造弱势群体“法治安居工程”

时间:2021-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办公室

为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助力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推动法治辽宁建设,辽宁三级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突破以往“坐堂等案”思维禁锢,坚持以“四多一精”新理念、新模式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打造新时代“法治安居工程”。今年1-6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共计办理相关案件56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83%,其中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39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242%。

多渠道搜寻案源线索  努力实现应诉尽诉

三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分别与本地同级公安、法院、司法、人社、信访、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畅通案件来源渠道,延伸选案工作触角,形成了多部门互联互动、同向同力的密切协作工作模式,较好实现了支持起诉案件应诉尽诉。本溪市检察院抓准春节前夕农民工讨薪案件高发期,积极走访法律援助中心、劳动局、信访局等部门,协同法院开设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30余件,其中包括一起拖欠26名农民工工资长达6年的案件;朝阳市建平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定期沟通,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案源信息,年初至今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向建平县检察院移送20余件支持起诉案件,保障了案件来源的持续性、稳定性。

多举措回应当事人诉求  全面丰富支持起诉工作手段

针对申请支持起诉的当事人不识字且难以寻求他人帮助的案件,检察机关充分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愿,积极协助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认真当好“代书人”角色。针对当事人因涉及档案管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查取证且尚未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本着穷尽救济、依申请作为、支持和解等原则,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妥善做好协助调查取证工作。今年1-6月份,全省检察机关累计调查核实支持起诉案件231件。

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在办理孙某富支持起诉案件时,鉴于孙某富因无法获知被告李某家庭住址导致法院多次不予立案的情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并获取了李某户籍住所地信息,使得法院及时立案,并最终依法作出支持孙某富诉讼请求的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针对确定支持起诉的案件,及时向法院制发支持起诉书,详细列明支持缘由、已查明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适用意见,确保案件早诉快结。

葫芦岛兴城市检察院办理的刘某冬等10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到法院受理并最终调解成功,前后仅24天。

多形式促进双方和解  积极争取案结事了人和

始终把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置于工作首位,对绝大多数支持起诉案件,三级民事检察部门注重加强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工作,主动引导当事人和解;对个别原被告虽然同意和解却在利益分配或者诉求实现方面存在分歧的,及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人员组织召开听证会,打消双方疑虑,力求在诉前或诉中化解矛盾纠纷。年初至今,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等形式共促成支持起诉案件和解12件。

新民市检察院在办理王某芹诉其子刘某风给付赡养费案件时,针对家庭矛盾不易激化的实际,检察机关采取组织听证、诉前讲法、主动向审判机关介绍案情等形式积极作为,为最终促成刘某风当庭支付赡养费、母子亲情回归的良好结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办理的尹某业申请追索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支持起诉案,检察机关针对原被告虽然同意和解但对利息给付存在分歧的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场说法释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方案,银行在正常给付利息的同时,又按当初约定给予尹某业合理补偿。

多媒介开展主题宣传  切实强化民众依法维权意识

充分运用网络、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介载体,积极采取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尤其是各类弱势群体广泛宣传民法典精神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职能,重点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对象范围、原则、方式、程序等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内容进行宣讲,切实强化广大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意识。

沈阳市检察院依托“两微一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丹东、盘锦等市检察院印发普法宣传单,盖州市检察院与妇联共同举办“维护妇女权益、支持起诉伴你行”主题普法课堂,现场发放支持起诉明白卡,各地普遍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引导民众依靠法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厚植支持起诉的“法治土壤”。

坚持精准监督不松懈  确保支持起诉案件“诉得出、判得准、能执行”

始终秉持权利救济与权力监督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对所有支持起诉案件,在依法协助弱势群体实现自身诉讼权利的同时,按照诉前监督是否依法立案,诉后监督法律政策适用和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公正、案件是否如期如实执行的要求,对审判机关开展全流程跟踪监督,对个别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当事人,依法启动执行监督程序,确保支持起诉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沈阳市检察院坚持对支持起诉当事人实行跟踪回访、每案必访;朝阳县检察院注重强化执行监督,与法院、人社局建立三方联动协调机制,全程跟踪监督涉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执行情况,协助136名农民工顺利讨回欠薪1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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