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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辽宁检察机关出台相关实施方案

时间:2021-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近日,辽宁省检察院出台了《辽宁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就完善辽宁证券期货犯罪检察机制作出了细化规定。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零容忍要求和法治原则,通过加强协调配合等多方面举措,提高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的精准度,以加强法律监督为抓手,强化证券期货刑事检察办案能力,从严打击证券期货犯罪。

辽宁省检察院作为全国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始终高度重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办理,近年来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近20件,涵盖欺诈发行、违规信披、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多类犯罪。其中,抚顺市检察院办理的某石化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直接推动了相关司法解释的完善;葫芦岛市检察院办理的邓某某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犯罪分子获利数额巨大,引发多家主流媒体持续关注;本溪市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有力压制了证券市场中部分游资借由高风险配资操纵股价的违法犯罪势头,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秩序和金融安全。

辽宁检察机关坚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从严打击证券期货犯罪,向资本市场传递检察机关依法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着力建设法治化资本市场环境的积极信号。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辽宁检察机关应邀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机关把握法律适用及证据标准,就影响定罪量刑的重大问题独立作出司法判断,并一体追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逃汇等关联犯罪。

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辽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在办案中磨练业务本领,立足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强化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依法追诉的能力,并注重提炼总结经验。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印发以来,省检察院闻令而动,立刻着手制定了既反映从严打击证券期货刑事犯罪工作共性、又带有本地区详细指导性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我省检察机关加强检察监督、完善组织保障、强化办案能力提供了较为科学详尽的指导,构建了以从严打击证券期货犯罪为出发点,同步审查追诉关联犯罪、准确认定相关主体责任、强化证券服务机构职责、精准打击非传统领域金融犯罪的刑事追诉闭环,并以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探索开展涉罪企业合规建设为手段,力求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从严打击证券期货犯罪,是提高执法司法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必然要求,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做好法治环境建设和信用环境建设的重要一环。

下一步,辽宁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加大对证券犯罪的刑事追责力度,服务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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