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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丹东揭牌成立

时间:2021-12-16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不断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切实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12月15日,丹东市检察院、丹东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揭牌启用,这也是全省首家挂牌启用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丹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侯树杰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揭牌仪式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会签《丹东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细则(试行)》。经过多次沟通,两单位共同制定了相关工作流程、规章制度,为办公室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提供制度保证。

于江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启用,必将在提升案件质量、夯实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同时对支持侦查监督、做好协作配合工作提出意见,要全面接受侦查监督,加强内外监督衔接;要大力提升业务能力,依法履行侦查职能;要加强执法协作配合,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希望公安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加快完善配套机制,共同打造“丹东品牌”,为持续推动法治丹东建设、平安丹东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侯树杰指出,办公室的成立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务实举措,标志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一步,对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并对办公室检察人员提出要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政治责任;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案件质效;要规范开展监督工作,防止权力滥用;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司法公正;要有效发挥机制作用,搭建纽带桥梁。在两机关的通力协作配合下,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将会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为丹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签仪式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就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畅通衔接机制等方面内容,相互交换了意见。

各县(市)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也同步揭牌启用,丹东地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全覆盖。

东港市

凤城市

宽甸满族自治县

振兴区

元宝区

振安区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启用后,检警双方将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新型检警协作交流平台,加强刑事侦查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中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带您了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责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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