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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会议

时间:2021-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24日,省检察院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第一督导组向辽宁省反馈督导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和肃清流毒影响意见反馈会精神及省教育整顿办与全国教育整顿办专题调研采访团见面会精神,研究落实近期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步省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吴言军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许世赢主任及各专项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第二批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省检察院党组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中,高站位谋划、高标准部署、高效率推动,特色鲜明、亮点纷呈,在线索案件“双清零”、职务犯罪查办、司法救助工作、不合格案件评查追责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地完成了教育整顿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教育整顿越是到收官阶段越是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越要强化责任担当,收尾绝不是收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下一步教育整顿中,要持续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要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主动从全会精神中汲取更多信仰力量,把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作为根本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基础上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实在在落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全面贯彻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党代会报告的主要任务、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要持续肃清流毒影响。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工作上、作风上、制度上持续肃清流毒影响,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排查涉及的人、事、案,彻底消除政治隐患。省检察院各支部书记要承担起所在支部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涉案人员相关的重点人、不当利益关系人排查处置不到位的不放过,存在贪污受贿和利益输送的重大项目、违规办理的重大案件查纠不到位的不放过,选人用人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确保肃清流毒常治长效。

要持续整治顽瘴痼疾。紧盯10个方面的顽疾问题进行“大盘点”,对尚未清理的顽瘴痼疾、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疑难问题,持续加大整改力度。经常性开展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基层急难愁盼问题,打造特色检察为民品牌。结合“回头看”环节中检察队伍暴露出来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有效衔接已经完成的制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对干警权益保障机制、举报澄清机制进行探索,拓展制度覆盖的领域,形成常治长效的制度机制。

要持续整改反馈意见。把整改中央第一督导组“回头看”和肃清流毒反馈意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作为必答题,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措施、最严格要求狠抓落实。认真制定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倒排时间、挂图作战,逐一销号,全力推动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要持续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全省检察工作内生动力。用检察工作成果检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慎终如始抓推进,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杜绝“一阵风”的形式主义。要坚持“三对照”高标准做好收尾工作,即对照全国、全省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对照中央、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对照省检察院出台的“1+3+18”工作方案体系,逐项落实未完成事项,做好教育整顿相关材料归档、清理工作,认真细致、有力有序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当前,正值年终岁尾,各项检察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科学摆布,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的总结以及明年工作部署谋划,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做好新时代辽宁检察工作“两个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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