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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优秀)案(事)例评选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2-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各市(分)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贯彻省委、最高检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用心用情解决了许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优秀)案(事)例。

为切实发挥典型(优秀)案(事)例的引领、示范作用,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优秀)案(事)例评选活动,评选出10件典型案(事)例、10件优秀案(事)例。现予以发布,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从入选的案(事)例中学习正确的办案理念、有效的办案方法、先进的工作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服务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充分展现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为民良好形象。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6日

典型案例(10件)

1.多元救助解民忧,支持起诉护“幼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抚顺市检察院)

2.假调解真赖账长达23载,老案子新判决挽损2500万——检察机关精准监督为某民企讨回迟到公道(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3.缅先烈,护英魂,一体化办案以“诉”的形式维护英烈权益(沈阳市检察院)

4.“跨区域协作+平等保护”,线上检察听证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大连市检察院)

5.检政合作促多赢双赢共赢,全链条工作机制做好行政检察“案件比”(本溪市检察院)

6.执行监督、司法救助“双轮驱动”为民解难(阜新市检察院)

7.护雏燕再展翅,给孩子找个家(鞍山市检察院)

8.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守护农民工的“钞”幸福(朝阳市检察院)

9.“捕鱼人”变“放鱼人”,全省首例公益诉讼助力渔业生态修复(丹东市检察院)

10.“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合力关爱“事实孤儿”(铁岭市检察院)


 

 

优秀案例(10件)

1.历时6年,“植物人”终于等来了属于自己的医疗费(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2.创建检察法律服务平台,护航中小微民企健康发展(沈阳市检察院)

3.检察为民显担当,司法救助退役军人家庭重燃生活希望(葫芦岛市检察院)

4.检察护航公益诉讼保护“等”外新领域,一体化办案服务保障市域治理现代化(营口市检察院)

5.一纸检察建议,筑起野生苍鹭栖息乐园(辽阳市检察院)

6.检爱同行,守护明天——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民事监督国家司法救助案(锦州市检察院)

7.检察公益亮剑,助力生态修复(盘锦市检察院)

8.守卫公益,护航高铁“车轮上的安全”(沈铁分院)

9.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帮助农民工化解欠薪难题(省检察院辽河分院)

10.检察官帮4学子“借读续学”助圆大学梦(阜新市检察院)


来源: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编辑:隋倩倩

校对:柳月

审核:王忠贤

监制:张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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