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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省“两会”特别报道之十四 将司法救助打造成检察为民实践载体

时间:2022-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第十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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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检察机关实化党建引领,主动将党建与检察业务有机融合,以司法救助为实践载体,不断完善救助工作机制,扩大多元救助格局,打造“党建+司法救助”特色品牌,着力打通了法律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打造特色品牌做好为民实事

2021年11月5日,辽宁省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某刑事案被害人的妻子王红(化名)发放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26年前,阜新市居民张强(化名)被人枪杀。案发后,张强的妻子王红未得到犯罪嫌疑人的丝毫赔偿,卖掉仅有的一处住房后,她独自承担起了抚养儿子、赡养双方父母的重担。当收到这笔司法救助金后,王红感动得失声痛哭。

一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时刻心系“国之大者”,持续更新工作理念,努力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在案件进入检察办案环节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案件的被害人家属进行深度走访调查,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应救尽救,为受害家庭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努力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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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介绍到:“辽宁检察机关以‘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为抓手,将司法救助作为检察官办案与党员干部联系群众、体察民情的实践载体,打造‘党建+司法救助’特色品牌,增进党建与司法救助工作交融互促、良性互动,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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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5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8%,发放救助金1866.3万余元,惠及救助对象1007人。全省有80个党支部将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对象作为党建帮扶联系点,开展党建帮扶慰问活动159次。

加强能动履职坚持高位推进

省检察院党组进一步细化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把专项活动纳入全省检察重点工作一体谋划推进。李成林检察长直接办理了农村贫困当事人退役军人王某忠司法救助案,省检察院会同省、市、区、镇、村五级部门共同研究王某忠一家的帮扶方案,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走访,在发放5万元救助金后,将王某忠家庭情况分别移送给乡村振兴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两部门对其生活情况予以密切关注、实行动态跟踪监测。在省检察院的带动下,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8件,同比增长121.43%,救助金额55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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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以身作则,检察长率先垂范,带来的便是三级检察院的上行下效,检察司法救助工作在全省三级检察院迅速推开。各业务部门协同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主动排查,积极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共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541件,全部成案,占案件总数的64%。办案检察官扑下身子,实地走访,解决受害家庭实际困难的同时加深案件亲历性,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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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命案办理过程中,辽宁检察机关采用“一嵌入、两同步”的工作方法,将救助申领告知“嵌入”刑事审查起诉程序,第一时间告知被害家庭享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并按照“受理审查起诉与办理司法救助同步,审查起诉工作与救助调查工作同步进行”的原则,确保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应救尽救。2021年,“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将救助范围扩展到交通肇事、重伤、退役军人军属受害家庭,把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作为司法救助工作的有效抓手。

协同社会救助扩大救助格局

2021年11月12日,铁岭市检察院会同鞍山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民政局、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海城市政府等7部门共同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开展了司法救助。

李明(化名)现年87岁,其子在该案中被害,李明因此备受打击,一病不起。案发时,李明年仅7岁的孙子小军(化名)因父亲去世遭到巨大创伤,导致精神分裂,生活无法自理,需常年住院治疗。铁岭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仅用2天时间办结了司法救助案件。检察机关协调省财政厅开辟救助金发放绿色通道,在为受害家庭送去10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同时,还协调民政、乡村振兴、医疗保障等部门,共同研究后续帮扶计划。市民政局将祖孙二人纳入鞍山市城乡一体化监测平台,结成帮扶对子,享受低保待遇,并组织专家对小军进行心理救助。市医保局将小军纳入精神病患统筹救治范围,免除全部住院康复费用,继续开展后续治疗。

“本案中,被害家庭祖孙二人在检察机关介入后得到及时充分全面的救助,这与辽宁检察机关近两年努力推进的协同社会救助、扩大救助格局息息相关。”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日常办案中,辽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做到工作不留空档,履职不留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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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检察院强化救扶衔接,突出“多元联动”,着力推进了司法救助机制建设。与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意见》,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协同对因案致贫返贫农村低收入当事人进行动态监测和帮扶;在联合民政等10部门开展社会救助的基础上,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签了《关于建立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通知》,形成“1+N”救助合力;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完善救助资金保障制度,救助资金审批发放周期由每季度两次缩短为每月两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开辟快速审批拨付“绿色通道”。2021年,省检察院的命案协同救助机制入选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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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聚焦群众实际需求,立足检察履职‘穿针引线’,联合各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工作,具有极强的政治意义、社会意义,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追求、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为检察机关点赞,真诚地点赞!望继续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持做下去、做好!”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张国清多次对辽宁检察机关“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和司法救助工作作出专门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最高检工作要求,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工作力度上再加压,办案效果上再提升,将司法救助打造成检察为民实践载体,交出一份司法为民好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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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第十检察部

文图:窦晓峰、关荣华

视频:单思奇

校对:柳月

编辑:李飞

审核:王忠贤

监制:张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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