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
履行法定职责,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
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4月28日上午,省检察院组织宪法宣誓。省人大常委会及省检察院党组近阶段任命的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中层干部9人面向国徽,举起右拳,庄严宣誓。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委托,省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吴言军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刚领誓。
吴言军强调,参加宣誓的同志和全省检察干警要铭记誓言、履行承诺、担当尽责。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场每位同志都应是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守护者和践行者,更要始终以“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为宗旨,自觉把守护公平正义作为毕生的职业追求和行为准则,做全面依法治国的积极参与者、推进者,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维护者、坚定捍卫者;要进一步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恪守职业操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尤其是年轻同志,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对广大青年的勉励,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争取跑出当代青年的最好成绩。要通过不懈努力奋斗,为辽宁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文字:刘键、尹万民
图片:单思奇、康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