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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答好新时代国家安全的检察答卷——省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侧记

时间:2022-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省检察院每年将4月份作为国家安全学习月,“双线并行”开展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系列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为遵循,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提高政治站位,能动检察履职,守土担当尽责,依法推进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检察机关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筑牢思想根基 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拍摄:马楠)

4月29日,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同志主持,党组成员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分管工作、条线工作实际,聚焦学习主题,逐一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和省委有关部署;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守土尽责;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维护国家安全上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立足司法办案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全面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会议指出,国家安全工作是党治国理政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国泰民安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国家安全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致力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强化理论武装 凝聚国家安全共识

省检察院机关各党支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国家安全教育,于4月6日通过政务微信群、视频会议等方式,组织党员干警停工不停学,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党支部书记带头领学辅导,党员干警畅谈学习感悟,创新形式深入研讨,深刻认识国家安全工作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4月底前,机关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方式,持续深入学习《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密码法》《生物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学深一层、融会贯通,坚定捍卫国家安全,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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