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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与省妇联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时间:2022-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明确指出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体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等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2021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立法。在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拟建立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近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关于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省检察院与省妇联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和省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部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会上,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邹德芳主任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全国及辽宁的发展和整体情况,着重对当前最高检就积极稳妥办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案件的相关要求,以及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聚焦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等作了解析和说明,希望能通过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相关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省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部王婕妤部长也对妇联组织在加强城市及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特色和成效作了介绍,表示可根据检察机关邀请开展案件社会调查、参与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整改成效评估等工件,充分运用相关工作平台,积极宣传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典型案例等内容,引导妇女群体主动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双方一致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统筹谋划和协作配合,在涉及不特定多数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为妇女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保障,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上,还就日常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建立协作机制等问题达成了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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