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省检新闻

堵住戒毒人员驾照注销不收回的漏洞

时间:2022-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检察日报

2022年6月26日,《检察日报》三版刊登“辽宁:堵住戒毒人员驾照注销不收回的漏洞”一文,内容如下:

辽宁:堵住戒毒人员驾照注销不收回的漏洞

刘键 窦晓峰 夏晓鹏

▲辽宁本溪:检察官在市戒毒所应急指挥中心了解强戒管理机制建设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虽被注销但纸质证照并未被收回,戒毒人员仍可驾车上路,持纸质证照驾驶车辆应对交警检查,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近日,辽宁省本溪市检察院在强制隔离戒毒检察工作中发现,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与市交通运输局在注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后的收回工作中存在衔接不畅、监管举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配合协作、建立强戒人员信息动态互通机制的检察建议,弥补监管漏洞。

经调查了解,在该所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中,有10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其中2人主动到交管部门办理了注销登记并交回机动车驾驶证,其余8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均未被车辆管理部门收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涉毒人员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程序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收回。因该类人员流动性较强、经常居无定所且无固定工作,这项工作目前执行得不好。

“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没有收回,就会为涉毒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留有可乘之机。”本溪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言东告诉记者,若该类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因其控制行为能力较弱,会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今年以来,辽宁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与省司法厅会签《辽宁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确定在大连、本溪等5个地区开展试点,并联合开展专项调研工作,全面梳理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机构执法情况,有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及执行情况,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复吸以及社会帮扶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提高监督实效、加强沟通,检察机关还制定了同堂培训计划。在监督工作中,采取案件化办理的监督方式,认真调查核实,提出合理、可行的检察建议,并严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据统计,截至目前,辽宁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强戒监督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其中类案检察建议4件。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