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省检新闻

《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实施办法》会签仪式在沈阳召开

时间:2022-07-28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7月26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推进新时代辽宁军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辽宁省检察院与沈阳军事检察院召开《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实施办法》会签仪式。辽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凯,沈阳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赵晓成参加会签仪式,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禹威应邀出席。

会上,赵晓成向全省检察机关对军事检察院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围绕把住政治安全重点、扭住优势互补关健、发扬甘做革命螺丝钉的奉献精神等方面,对落实新时代辽宁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实施办法提出工作建议。

王禹威对辽宁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在公益诉讼协作、民事行政领域涉军维权、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对驻地部队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同时他指出,近年来辽宁军地检察机关在各领域陆续联合出台了多份协作意见和工作规范,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协作内容不断拓展、协作质效不断提升。辽宁军地检察机关要以会签《实施办法》为契机,继续并肩奋斗,更好地服从服务党、国家、军队建设发展大局,为实现新时代强军目标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于凯向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沈阳军事检察院领导的莅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就进一步加强辽宁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军地检察协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政治责任感。二是要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结合点、切入点,为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军地检察协作取得实效,努力打造出更多具有辽宁特色的军地协作亮点工作。

于凯与赵晓成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包括总则、组织领导、机构职责、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和附则等六方面内容,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涉军司法服务,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细化了协作路径措施。

与会人员还一同参观了省检察院涉军司法救助工作成果展板。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