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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2022年1至6月辽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2-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围绕抓实“质量建设年”,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自觉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11391人,同比下降27.26%,批准和决定逮捕5989人,同比下降39.59%;不捕5271人,同比上升0.30%,不捕率46.81%,同比增加12.17个百分点。

共受理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24994人,同比下降5.20%,决定起诉18534人,同比下降11.08%;决定不起诉4331人,同比上升60.35%,不起诉率26.84%,同比增加11.41个百分点。

起诉人数排在前几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3579人,同比下降20.88%,占起诉总数的19.31%;盗窃罪2245人,同比下降22.69%,占起诉总数的12.1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649人,同比上升228.49%,占起诉总数的8.90%;诈骗罪1170人,同比下降12.23%,占起诉总数的6.31%;故意伤害罪1018人,同比下降39.31%,占起诉总数的5.49%;交通肇事罪739人,同比下降47.33%,占起诉总数的3.99%。上述六罪合计占比56.12%。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250人,其中袭警罪171人,占68.4%;危险作业罪65人,高空抛物罪8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2年1至6月,在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9.06%,认罪认罚适用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共提出量刑建议12795人,采纳量刑建议12713人,占提出总数的99.36%;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2700人,占提出总数的99.26%,同比增加2.55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1542件,同比上升57.3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合计1498件,占监督数的97.15%,同比增加26.33个百分点。

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纠正漏捕90人,纠正漏诉407人,同比分别下降69.18%、上升65.45%;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10件次,同比上升114.05%,已纠正1298件,监督采纳率99.08%,同比增加8.56个百分点。

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53件次,同比上升178.76%,已纠正808件,采纳率94.72%,同比增加4.86个百分点;提出刑事抗诉86件,同比下降60.73%,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47件,占审结数的65.28%,同比减少2.22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452人,同比下降13.21%,纠正率100%;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1897人,同比上升56.52%,纠正率98.47%;对监管场所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1861件,同比上升35.25%,纠正率98.66%;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437件,同比上升104.70%,纠正率97.29%。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71件78人,同比分别下降8.97%、下降17.89%,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28人。主要涉及滥用职权罪18人、玩忽职守罪4人、徇私枉法罪36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7人。

二、民事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案件1642件,同比下降16.31%。其中,提出抗诉65件,同比下降46.28%,抗诉再审改变率95.83%,同比增加8.48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6件,同比上升87.18%。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1341件,同比上升147.42%。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207件,同比上升149.90%,占审结的98.05%,法院同期采纳1032件,采纳率85.5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1377件,同比上升138.24%。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118件,占审结数的89.37%,法院同期采纳890件,采纳率79.61%。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26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8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22件,同比上升78.98%。决定支持起诉947件,同比上升76.68%;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530件,同比上升25.30%。

三、行政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不服法院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案件451件,同比上升14.18%,办结275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209件,同比上升69.92%。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97件,同比上升114.13%,占审结数的95.17%,法院同期采纳180件,采纳率91.37%。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612件,同比上升94.90%。其中,提出检察建议522件,同比上升116.60%,占审结数的95.60%,法院同期采纳462件,采纳率88.51%。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34件,同比上升204.5%,其中,涉及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4件,占比40.29%;涉及10年以上的行政争议案件4件,组织公开听证34次。

四、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995件,同比上升27.46%,立案4805件,同比上升29.03%。其中,行政立案4483件,同比上升31.97%,民事立案322件,同比下降1.53%。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460件,同比上升31.80%。其中,行政诉前程序4132件,民事诉前程序328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件2932件,同比上升26.87%。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76件,同比上升7.32%,占立案数的3.66%,同比减少0.74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59件,行政公益诉讼17件。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02件,全部予以支持。

(四)办案效果。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监督共挽回、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671.87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5.68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9.3亩,保护被污染土壤139.89亩。

五、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9人,同比下降45.73%,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24人,同比上升42.73%,不捕率54.47%,同比增加11.71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72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14人,同比下降13.36%,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9人,同比上升14.42%,附条件不起诉196人,同比上升42.03%,附条件不起诉率36.84%。对未成年人犯罪最终不起诉率34.06%,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5.12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77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社会调查2274次,同比上升189.68%;举办法治巡讲119次,同比下降71.08%。另外,对未成年人开展救助37人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各类途径接收群众信访17163件,同比下降8.05%。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4件,同比下降53.33%,审查后决定给予赔偿12件,同比下降20.00%。

提起国家司法救助445件,同比上升29.74%,其中,检察机关主动提起救助292件,同比上升51.30%,占提起救助案件的65.62%,共对296名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10.96万元。

七、其他各项重点工作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46人,决定起诉215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批捕3人,起诉2人。

(二)办理洗钱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涉嫌洗钱行为相关犯罪批捕132人,同比下降50.75%;起诉621人,同比上升59.64%;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54件;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批捕21人,同比下降61.1%;起诉107人,同比下降14.4%。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批捕30人,起诉87人;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件;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企利益犯罪的同时,对积极认罪悔罪、主动补偿损失且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不批捕195人,同比上升5.97%;不起诉281人,同比上升69.28%。

八、院领导办案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1385件,同比上升14.10%。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276件,占11.2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0109件,占88.79%。

在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7112件,占62.47%;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895件,占7.86%;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3297件,占28.96%。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71人次,同比上升8.92%。其中,检察长列席119人次,同比下降2.46%,占列席总人次的69.59%;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52人次,同比上升48.57%,占列席总人次的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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