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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揭开死亡真相

时间:2022-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处

这是2022年6月中旬出版的《全国检察机关青年法医学术交流与案例分享获奖论文汇编》中一篇精彩的法医办案文章。尽管这起刑讯逼供致死案件已经过去三年了,但一提起该案,辽宁省检察院法医杨洪波还是感慨万千……

2019年1月29日,吴某某因涉嫌盗窃被义县公安局某镇派出所民警带至办案区进行讯问。30日8时49分许,办案民警发现其出现站立不稳,意识不清等异常情况。9时50分许,镇卫生所两名医务人员对吴某某进行人工心肺复苏。10时13分许,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发现吴某某心跳、呼吸停止,脉搏消失,遂宣布其临床死亡。民警称吴某某系自身疾病发作而死亡。

该案由锦州市检察院进行侦查,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辽宁检察机关侦查的第一起涉及被害人死亡案件,同时也是一起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通过初查,派出所办案区走廊的监控录像显示,吴某某自1月29日18时54分直至1月30日9时出现异常状况,一直处于办案中心卫生间内,而卫生间内无监控设备。侦查部门分析吴某某有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其死亡也可能与此有关。

侦查人员对吴某某尸体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其体表有明显损伤。出于审慎的考虑,办案部门决定首先委托省检察院技术信息处对吴某某死亡原因和损伤情况进行鉴定,待鉴定结论出具后再行立案。

省检察院技术处法医杨洪波、朱敏、王昌亮在受理该案后,立即着手开展工作。

在尸检过程中,发现吴某某体表伤比较轻微,重要脏器也未见明显的病理改变。但死者双眼球睑结膜苍白,提示存在大失血。为找到失血原因,法医细致检验尸体每个部位。

法医技术人员以科学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耐心细致地对尸体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剖检验。切开吴某某背部皮肤后,发现其双季肋部、背部、腰部及双肩、双上臂背侧存在大面积皮下、肌肉出血血肿。法医们在通过病理组织学检查排除了其存在致命性疾病的基础上,出具了“吴某某为钝性外力反复作用于双季肋部、背部、腰部及双肩、双上臂背侧,造成弥漫性皮下、肌肉出血及肌肉血肿形成,致创伤性休克死亡”的鉴定意见。法医技术人员又通过细致分析、科学推断,得出吴某某的致命伤是由钝性物体接触人体后反复压迫作用形成的意见,为侦查部门提供了侦查方向,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依据法医学鉴定意见,2019年4月23日,锦州市检察院对时任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的陈某某、民警张某以涉嫌刑讯逼供罪立案侦查。

办案检察官迅速对陈某某进行传唤并讯问,从一开始的不断狡辩,到看到法医鉴定结论时,陈某某最终如实交代了案情:因吴某某不承认盗窃事实,执法人员将其双手束缚于身后,用木质镐把从其双臂下穿过,将镐把一端置于其肩部,并将另一端向上抬举,使镐把反复压迫,造成吴某某损伤,并最终导致其死亡。由于当时正值冬季,死者穿着厚棉衣,加害行为并没有在其体表留下明显伤痕,办案民警也因此抱有侥幸心理。

2019年6月28日,该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1月20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张某犯刑讯逼供罪,免于刑事处罚。

该案的成功办理,在全省引发了巨大反响,在政法机关特别是在公安机关内部引起了强烈震动,促使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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