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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业务培训班上分享

时间:2022-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

8月27日下午,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业务培训班上,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关荣华以《情同此心枝叶关情多融合促进司法救助走深走实》为题,代表辽宁检察机关向全国控告申诉检察同行作经验分享。重点介绍了我省检察机关“命案协同救助机制”及“党建+司法救助”辽宁特色做法。


此次专项培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沙河校区)举行,为期7天。共有来自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的126名控告申诉检察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2020年以来,辽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检的领导下,持续更新救助理念,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不断强化能动履职担当,完善救助工作机制,扩大多元救助格局,主动融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司法救助实际效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19件,惠及群众2061人,发放救助金3980余万元,案均救助金额2.32万元。除了把最高检明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五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外,辽宁检察机关重点关注了命案受害家庭成员,把这类特殊群体作为重中之重。两年多来,救助命案受害家庭433件620人,救助金额1237.5万元,占总救助金额的近三分之一。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辽宁检察机关始终坚守为民情怀,以“情同此心、如我有难”的同理心、责任心,用心用情解决好困案致贫返贫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拓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创建命案协同救助机制,主动与省教育、民政、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沟通联络,共同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命案受害者家庭成员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统一规范相关救助工作流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协同乡村振兴部门对因案致贫返贫农村低收入当事人进行动态监测和帮扶。通过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形成“1+N”救助工作合力,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全社会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充分彰显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


同时,司法救助没有止于办案,而是继续深化“党建+司法救助”融合效应,实现司法救助工作效果“1+1=实”。案件办结后,关爱并没有结束。在给予救助对象司法救助后,全省检察机关对司法救助对象做到百分百跟踪回访的同时,控申支部党员把特别困难的家庭作为支部长期帮扶联系点,将党的初心使命融入检察业务,以司法救助小切口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大文章,使党建工作成为检察业务工作的延续,深化司法救助效果。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有90个党支部把司法救助对象作为支部长期帮扶联系点,开展党建帮扶慰问活动216次。在党支部跟进帮扶司法救助对象过程中,受益的不仅是困难群众。通过走进基层、贴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官为民服务意识,厚植了检察官为民情怀,净化提升了检察官的思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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