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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敢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时间:2022-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机关党委

8月30日上午,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全面从严治检,坚持敢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彰显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力量”为主题,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主持会议。省委政法委第二督察巡查组副组长刘生、成员高天华到会督导。


会前,省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了自主学习,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全面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等学习材料。


会上,大家集中观看了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新闻片,再一次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心组成员立足检察工作、分管工作、条线工作实际,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畅谈学习感悟,明确努力方向,提出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会议强调,要准确理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内涵和内在联系,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强化系统观念、溯源治理意识,打通三者内在联系,把惩处、监督、教育融合起来,推动三者同时、同向、综合发力。要勇于自我革命,深入分析辽宁检察自身政治生态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更加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监督、推进反腐,打好检察环节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持久战。


会议指出,要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把不能腐的笼子扎紧扎牢。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刀刃向内,紧盯关键节点、重点环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净化检察队伍。要重视家风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要求,管住管好自己的亲属亲友。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制度,堵死过问或插手、干预案件的“后门”,筑牢权力运行的“防火墙”,切实引导检察干警依法廉洁用权。


会议强调,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带头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责无旁贷地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要进一步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紧盯检察系统上下反映的“堵点”、人民群众感受的“痛点”、队伍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生的“风险点”,以紧抓不放的韧劲继续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要坚决根除司法顽疾,强化求实效、办实事的工作作风,切实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环境等方面作出表率。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使命,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坚持凡事从政治上看,将法律监督工作放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一格局中谋划推进,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法律监督质效。要牢固树立“监督者自身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健全检察权运行与制约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法律监督工作廉洁高效权威。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严惩司法腐败。要坚持党委领导监督,促进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积极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更加科学、高效、精准的依法能动履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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