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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机关召开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

时间:2022-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11月7日上午,省检察院机关召开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吴言军出席会议,代表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向新任职的11名处级领导干部提出希望和要求。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吴忠伟作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副检察长杨新立,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柳忠清、于凯参加了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家成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干部任职决定。



吴言军表示,处级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是推进辽宁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关键少数,是传递党中央声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委政法委以及院党组工作安排的关键环节,兼顾抓政治与抓业务、抓党建与抓队伍的重要职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作用特殊。


吴言军强调,大家要倍加珍惜院党组的高度信任,倍加珍惜全体干警的殷切期望,不辱使命、不负韶华,以饱满的政治觉悟、强烈的责任意识和积极的斗争姿态,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上,在辽宁检察事业发展的火热实践中,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新征程上,做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辉煌业绩,抒写青春之歌,展现更大担当和作用。


吴言军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能力,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要求,把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各阶段、各环节。


要切实提高履职能力,锤炼过硬本领。作为检察机关的关键少数,中层领导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必须不断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改革攻坚、应急处突、做群众工作和抓落实七种能力。


要勇于担当尽责,自觉做好表率。中层领导干部要在具体实践中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担责于心、担责于身、担责于肩,做好表率。要以求极致的态度统筹做好所在部门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要筑牢廉洁防线,严守纪法规矩。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检察职业道德,自觉抵制违反“三个规定”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管好自己的家属和身边人,牢牢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操守和浩然正气。


第十检察部主任王刚代表新任职中层干部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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