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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郑明玮:善啃“硬骨头”的抗诉精英

时间:2023-03-07  作者:窦晓峰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曾经,由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的法律适用和量刑标准的分歧,导致该类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办理。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郑明玮发现问题症结后,推动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协商会签了《关于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联席会议纪要》,统一了全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争议问题及量刑标准。该纪要2021年底会签下发后,全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抗诉案件明显减少,2022年,省检察院首次全年没有受理该类案件。



以上只是郑明玮能动履职的一个缩影。作为一名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条线的检察官,首批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辽宁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全省检察业务领军人才,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从检十三年来,郑明玮始终把监督的意识贯穿于办案始终,办理、指导各类刑事案件过千件,近三年支持抗诉案件7件,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


政治过硬立场坚定


郑明玮始终在重大、敏感案件办理过程中政治立场坚定,挑重担、担重任、扛得起。2017年至2019年,他先后指导办理了白某某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以及辽4·26、辽4·19专案等一系列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指导两级检察机关圆满完成审查公诉任务,确保诉判一致,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承办重大案件过程中,郑明玮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证案件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妥善处理,所有案件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无一人提出上诉。


善于钻研业务精湛



近几年来,郑明玮一直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办理和指导工作。在办理抗诉案件、不批捕复核案件过程中,郑明玮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提出的抗诉意见全部得到法院采纳,抗诉成功率100%。


他先后办理了石某某、王某某内幕交易疑难请示案、马某内幕交易抗诉案;指导了某电气公司欺诈发行案、某石化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8·2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一系列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中,某电气公司欺诈发行案入选最高检与证监会共同发布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抗诉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郑明玮敏锐发现,全省检察、审判机关对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的效力、配票性质的认定以及量刑标准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相关案件办理质量不高且易引发抗诉。郑明玮对此开展了深入调研,并多次与省法院、省公安厅协商,最终与省法院、省公安厅会签了《关于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联席会议纪要》,圆满解决了相关争议问题,保证了该类案件的办理质量。


修炼内功自我提升


在办案之余,郑明玮从不放松对法律理论的探索,笔耕不辍。十余年来,共出版独著法学专著一部,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其撰写的论文连续五年被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评选为一等奖。主持最高检实务课题一项、省法学会重点课题一项、省检察院课题三项,均顺利结项。


2020年,在合规考察工作开展初期,郑明玮负责起草了辽宁省《关于建立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的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的合规考察规范性文件。



作为“检答网”的答题专家,其《对乘客抢夺行使中公交车方向盘或者殴打司机行为应如何评价》的回答被选为优秀解答,并被《检察日报》头版刊发。


兢兢业业十余载,郑明玮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乐于奉献的精神诠释着对公诉工作的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辛勤汗水谱写了华丽的人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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