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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时间:2023-04-11  作者:卢瑛瑾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主题教育办文字综合组



4月10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中央、省委开展主题教育工作的意见和相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省检察院开展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牢牢把握总要求和目标任务,不断增强开展主题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职能,统筹抓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谋划部署,丰富内容形式,结合检察实际,突出辽宁特色,举全院之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党员、干部将焕发出来的学习、工作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紧紧锚定开展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5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以着力解决6个方面问题为导向,制定“1+5”系列主题教育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表和路线图,不折不扣把主题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特别是要科学摆布理论学习和检察各项业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工学矛盾,打通学思践悟时间脉络,将“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贯穿始终,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奋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省检察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方案》,建立主题教育组织领导体系,下设八个专项小组全面压紧压实直接责任,确保各部门协同配合、运转顺畅。


省检察院省管二级高级检察官、省管二级巡视员、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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