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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感悟丨坚持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时间:2023-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郑明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我们要按照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把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


学思想,就是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作为新时代的检察人,必须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重罪、重刑率持续下降,以危险驾驶、帮信罪为代表的轻罪、轻刑率持续上升。我们作为刑事检察的办案人一定要适应这一变化,秉持“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以认罪认罚制度、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抓手,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强党性,就是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造主观世界,深刻领会这一思想关于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锻炼等一系列要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绝对领导是我们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我们一定要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行动十分坚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根本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全方位的,我们办案时时刻刻要将党的要求、党的领导作为最高的指引,作为解释适用法律的指导原则。近年来,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中央专门下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要求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作为全国证券期货犯罪检察办案基地,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部署,做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审查把关工作。在前期的审查把关中省检察院已纠正下级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共计13人。


重实践,就是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改造客观世界、推动事业发展,用以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在积极识变应变求变中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切实把理论武装转化为生动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一名经济犯罪检察条线的检察官,一定要把这一要求贯彻在我们的工作办案中。一方面,针对一个时期以来,涉企案件长期“挂案”,该结不结、该撤不撤的问题,持续开展涉企案件“挂案”清理工作,三年来共清理涉企挂案400余件;另一方面,加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力度,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给涉嫌犯罪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一个整改从轻的机会,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警示那些潜在缺乏规制约束的企业遵纪守法发展。


建新功,就是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和力量,熟练掌握其中蕴含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凝心聚力促发展,驰而不息抓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书写新时代的历史华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对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刑检办案人,要时刻保持法律监督的敏锐性,对法院判决错误应当及时指出,并督促其改正。三年来,我共抗诉案件7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监督意见均得到了法院的采纳,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依然要把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强化对法院判决结果的监督审查,按照“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要求,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在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自己扎实的工作业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巍巍巨轮劈波斩浪、行稳致远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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