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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部署开展“轻罪治理,辽宁实践”试点工作

时间:2024-04-20  作者:​高星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最高检关于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的工作部署及高鑫检察长在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具体要求,近日,省检察院正式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轻罪治理,辽宁实践”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的总体目标是,结合辽宁实际,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在完善现有治理体系四梁八柱的基础上增加辅助机制,又要在完善丰富轻罪案件办理意见的过程中强化梯次治理,更要在坚持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的前提下做到前延后展。


轻罪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实体、程序、政策、理念、能力等多方面问题,贯穿于刑事诉讼各环节。省检察院围绕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办案素能等四个方面确定18项试点内容,并在充分考虑案件基础、工作质效、人员素质、创新意识等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确定试点工作的责任单位。


省检察院要求,各试点检察院作为本次试点工作的主力军、先锋队,既要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也要勤于沟通、善于协调,着力在案例培育、机制建立、意见会签、流程优化等方面取得实效。省检察院将严格工作时限,切实加强指导,实时跟踪、及时总结、适时推广,提高试点成果转化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辽宁检察新媒体矩阵将设立“轻罪治理,辽宁实践”专栏,择优发布各地涌现的优秀案事例。年底前,省检察院将征集轻罪治理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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