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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时间:2025-03-20  作者:刘大洋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办公室


3月20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省检察院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要以高站位深刻认识学习教育重大意义,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全力以赴抓好学习教育。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聚焦目标任务,一体推进学查改,以务实举措牢牢把握学习教育关键重点,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有序、走深走实。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把学查改贯通起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会议强调,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心谋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力戒形式主义,以严标准全面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发扬斗争精神,抓实推进整改整治工作。要抓好开门教育,把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服务群众工作,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沈铁、辽河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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