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职能力,推动职能转型,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有关规定,近日,省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第三十二期培训班。培训班为期五天时间,来自全省检察机关的100余名司法警察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紧紧围绕新时期司法警察履职需求,以提升队伍整体素能、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办案安全为培训目标,精心编排培训课程,由省检察院法警总队对最高检关于司法警察训练考核和履职拓展工作精神进行传达和解读,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读”作为开班第一课,强化了全体参训学员政治意识和落实职责要求的自觉性。
培训由多名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优秀警务技能教官全程教学并考核,采取“法警教法警”的模式,对擒敌拳、应急棍术、手铐使用、伸缩警棍使用、心肺复苏操作、突发事件处置等技能进行详细讲解,同时着眼补齐警务技能短板,开展警务技能、基本体能、基础理论等十余项科目的考核工作,有效激发了学员参训热情,提升了实训效果。
认真落实最高检强化训练培训有关要求,实行军事化管理,做到全员轮训、全科目考核,参训学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坐着听的少了,动起来“真刀实枪”的操作多了,让大家不虚此行、受益匪浅。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室对考核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训练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培训期间,学员们全身心投入,态度认真、精神饱满、严于律己,除了坚持早操和晚训外主动加练各项技能,高质量完成了各项训练考核科目,展示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过硬的训练作风,为全省司法警察队伍开展全科目考核工作奠定了基础,提升了保障检察机关办案安全的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