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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札记丨侵犯《中国敦煌壁画全集》著作权案

时间:2026-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2026年省两会召开前夕,我们在省检察院宣传矩阵开设【典型(优秀)案例是如何“炼”成的•检察官办案札记】专栏,选取过去一年中全省检察机关获评最高检或省检察院的典型(优秀)案例进行展播,全面展现辽宁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实效。


办案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赵涛宇


该案入选“第二批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


案情简述


《中国敦煌壁画全集》是辽宁美术出版社与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历时25年完成的国家美术遗产抢救工程,系本世纪初抵近敦煌石窟内壁拍摄的高清专业彩色图片合集,涵盖包括莫高窟735个洞窟在内的石窟壁画,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2021年10月该书重印后,出版社发现部分网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大肆兜售该套图书电子扫描文件,遂向行政机关举报。行政机关主动邀请沈阳高新区检察院进行会商研判。检察机关经线索研判认为,因出版社从未出版过涉案作品电子版,且侵权复制件与原作内容高度雷同,上述网络侵权行为可能涉嫌犯罪。2022年2月14日,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因网络侵权犯罪证据易灭失,检察机关同步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开展立案审查。同年2月24日,公安机关对《中国敦煌壁画全集》被侵犯著作权案立案侦查。鉴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由最高检联合公安部等部门挂牌督办。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通过网络关键词搜索对多个电商平台的涉案作品经营行为进行审查,以点带面深挖遍布全国12省(市)的同类犯罪,监督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10人。2022年11月至2025年1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先后对吴某等19人作出有罪判决,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中国敦煌壁画全集》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具有不可再生性,体现了特定的文化传统和文化价值。检察机关坚持以“三个善于”为引领,多维度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积极运用行刑衔接、追诉漏犯等法律监督手段,历时3年依法惩处不法分子19人,查证侵权复制品15万余册,将中华文明瑰宝的保护由“文化倡导”上升到“法治保障”,对打击传统文化领域侵权盗版、推动优秀中华文化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突破案件难点堵点


该案犯罪嫌疑人各自独立作案,无组织关联,证据分散且犯罪行为隐蔽,面对“虚拟身份注册—网盘存储侵权内容—电商平台引流—自动软件分发”的新型网络侵权犯罪,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围绕网店销售记录、资金交易记录、网盘提取记录全面调查取证,综合上述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个维度,明确实体出版物数字化销售行为性质、侵权复制品数量计算方式、赠品营利性质等争议问题,为破解同类网络侵权犯罪难题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办案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莫高窟保护好,把敦煌文化传承好,是中华民族为世界文明进步应负的责任。”敦煌壁画是中国中古文化的艺术巅峰,其艺术价值和历史地位在世界艺术史上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中国敦煌壁画全集》将敦煌壁画的原貌永远定格在了1996年,它所涵盖内容的全面性、权威性、专业性是全球同类出版物至今仍无法超越的,保护敦煌壁画,就是要保护这些珍贵的历史信息和文化记忆,确保中华文脉永续传承。对检察机关来说,以法律为利剑,以保护为盾牌,守护传世瑰宝,就是对文明传承的敬畏和对社会进步的护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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