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2026年省两会召开前夕,我们在省检察院宣传矩阵开设【典型(优秀)案例是如何“炼”成的 • 检察官办案札记】专栏,选取过去一年中全省检察机关获评最高检或省检察院的典型(优秀)案例进行展播,全面展现辽宁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实效。

主要承办人:大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叶红
该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刊)》(2025年第80期)“典型案例”栏目
【案情简述】
大连某商务区占地面积近7平方公里,集金融、商务、会议、旅游、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既是大连新的城市会客厅,也是热门网红打卡点,重大国际赛事常在此举办。但该区域内在建市政道路工程部分路段存在缘石坡道设置不规范、缺失、盲道断开、缺少停顿提示等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的情况,影响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出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开展事前事中预防性监督,通过与行政机关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职,推动对涉案在建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为确保整改施工效果,大连市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邀请具备专业知识的“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办案,优化整改施工图纸,对遇到的施工难点提出意见建议。在检察机关的持续推动和行政机关的组织下,建设单位对排查出的51处主干道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改。大连市检察院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市残联、建设单位、“益心为公”志愿者、残疾人代表现场评估,通过实地体验检验改造效果,最终确认所有涉案问题均整改到位。
【典型意义】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预防性监督功能。检察机关对在建市政道路工程开展预防性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推动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避免了工程竣工后整改的高额成本与资源浪费,彰显了预防性监督的独特价值。
综合运用多元方式凝聚各方合力。无障碍设施建设需要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专业力量、受益群体等多方协同发力。检察机关通过磋商、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等多种办案方式,联动行政监管部门、市残联、“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实现了“1+1>2”的治理效果。
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强化专业支撑。从案件线索反映、现场调查,到整改施工图纸评估、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再到整改成效联合验收,志愿者凭借无障碍建设专业知识全程深度参与,弥补了检察机关在专业知识上的不足。
【突破案件难点堵点】
涉案区域占地面积大、涉及路段较多,且地处核心商圈、重要赛事举办地,无障碍设施整改面临“施工难度大、整改周期长、规范落地难”等难题。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磋商、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明确各方职责,破除沟通壁垒,达成整改共识。为应对施工难度大、整改周期长的挑战,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在方案设计、施工整改、整改验收等各环节,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相关领域专家、残疾人代表深度参与,共同研讨、解决施工难点,实地体验检验改造效果,确保无障碍设施整改到位。
【办案体会】
无障碍设施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更是特殊群体融入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将监督关口前移至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环节,避免工程竣工后因设施不规范导致的功能丧失或返工浪费,同时联动行政机关、专业志愿者、残疾人代表等多方力量,构建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无障碍出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