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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检察院首次召开不起诉复核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时间:2018-07-2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营口市检察院公诉部对公安机关提请复核的一起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省院公诉一处、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局相关领导,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旁听了会议。

会上,市院承办案件检察官作为主持人首先对本起诈骗案件的基本案情和诉讼经过进行了介绍。随后,开发区公安局侦查人员、两名被不起诉人、鲅鱼圈区检察院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以及是否构成诈骗犯罪各自阐述了意见和理由,主持人就各方争议的焦点问题结合全案证据进一步阐释检察机关的观点。会后,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本案的处理意见及对公开审查模式的看法和建议。

此次公开审查听证会推动了不起诉复核案件由“书面阅卷”向“公开听证”的模式转变,增强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透明度、权威性和说服力,一方面使侦查机关理解接受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另一方面使受邀代表更加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办案流程。公开审查听证通过检察机关向侦查机关进行说理,引导侦查机关以审判标准收集固定证据,有助于消除侦诉双方的认知分歧,真正体现公诉诉前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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