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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检察院对涉企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时间:2019-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请原办案人阐述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及法律依据……”,7月24日,营口市检察院对一起涉企信访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娟、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洪顺、公诉部门和控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西市区检察院、西市区公安分局相关领导及原办案人参加了听证。

用公开听证架起沟通桥梁

信访人系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因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而多次信访。为了能够让信访人充分公开表达诉求,更加清楚地了解案件办理过程和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寻求问题合理解决途径,促进息诉止访。市检察院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通过听证调查和听证解答两个阶段,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回应信访人诉求,搭建案件相关各单位、部门之间和与信访人之间的沟通桥梁。

听证会上,信访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了信访诉求和依据,公安、检察机关原办案人阐述了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并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结合证据、法律法规做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受邀人员就案件相关情况向信访人和原办案人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听证意见。

周娟副在听证会上表示,当前全市正在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责无旁贷,要正确面对、妥善解决企业家的诉求和难题。两级检察机关要扎实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自觉性,坚持以“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确保信访工作扎实、顺畅、到位、有效。对于此次听证会上信访人反映的诉求,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实现问题的解决和矛盾的妥善化解。

从听证开始时的情绪激动到结束时的稳定缓和,听证会结束后,信访人对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表示感激,表示自己的诉求在听证会上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对公安、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过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愿意理性依法的表达诉求、解决问题。

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保公正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扎实开展“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定了《营口市检察机关关于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长研判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落实两级检察长亲自抓信访,层层压实信访工作责任。

针对信访人对检察机关办案流程、做出决定的法律依据不了解等情况,通过创新信访工作新方法、新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探索总结出引入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公开审查制度、释法说理工作机制、案件评查制度、员额检察官接访制度、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制度等一系列经验做法,并将公开听证工作模式成功引入到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处置涉检舆情工作中,探索从根本上实现“息诉止访”路径,实现用规范促公开,用公开保公平,用公平实现公正的目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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