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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为增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建昌县检察院对被害人陆某某的丈夫王某先申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福奎主持,承办检察官、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邀请建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法工委主任和县委政法委维稳办同志、县信访局督察科同志、碱厂乡司法所所长、县明澈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市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检察官助理、南票区院控申科负责人参与了此次听证评议。

2013年8月31日晚,被害人陆某某在回家途中被人殴打致昏迷后住院治疗,2016年8月在第四次脑出血复发住院后去世。经鉴定,被害人身体损伤程度为两处重伤,四处轻伤。但是,经被害人报案指控的嫌疑人,公安机关没有收集到足以指控其犯罪的有力证据,此案至今悬案未破,被害人家庭至今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现今被害人家庭不仅欠下巨额外债,家庭成员也都疾病缠身,生活非常贫困,只靠经营3亩多地和政府低保维持生活。2020年7月10日,被害人丈夫王某先向建昌县院提出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我国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和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基本流程,申请人委托代理人陈述了申请理由和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对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调查情况、法律适用进行了阐述。主持人要求与会听证人员根据法律规定、救助标准,对该申请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是否给予被害人家庭司法救助发表意见。

听证人员评议表决后一致认为,该案给受害人家庭带来的无形伤痛是无法评价的,被害人家属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应当给予被害人家庭司法救助。这既维护了被害人家庭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解决其家庭生活面临的急迫困境,体现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

与会听证人员对检察机关举行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表示公开听证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能够在阳光下运行, 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帮助到了困难受害群众。王福奎表示,建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吸收宝贵意见,加大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不断改进救助工作、丰富救助手段,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权力救济职能,确保救助效果的最大化,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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