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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振兴】“中国检察听证网”直播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一起听证会

时间:2021-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

2月1日下午,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办理的“杜某危险驾驶拟不起诉案”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网络直播,这是辽宁省检察系统首次互联网直播听证会议。

2020年10月7日20时53分,拟不起诉人杜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滨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丹东市振兴区欧洲花园小区附近时,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经鉴定,杜某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99.6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不起诉人杜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考虑其系初犯、偶犯,没有造成事故,且具有坦白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综合全案情况,检察机关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案件主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到场参加,并邀请了丹东市园林局的人员和辽宁云舒律师事务所、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由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就案件基本情况、移送审查起诉意见等进行说明,犯罪嫌疑人发表意见,案件主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阐述了对本起案件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与法律依据。

杜某表示:“十分后悔酒后驾车的行为,也了解到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愿意改过自新,认罪认罚,保证绝不再犯,恳请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在充分听取主办检察官介绍的办案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的意见后,分别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提问。休会后三名听证员闭门评议,形成独立的评议意见,在发表听证意见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威严,有效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


为了使直播公开听证取得良好的效果,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直播过程中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会上详实准确的释法说理。本次公开听证会议以直播方式进行,不仅确保了不起诉案件的程序合法性和实体公正性,也使人民群众更加切实地感受到检察机关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的公平正义,让法治理念以更直观的方式进入到百姓生活中,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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