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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丨捕还是不捕?公开听证纳意见

时间:2021-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黑山县检察院召开不批准逮捕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参加,践行了“人民检察为人民”根本宗旨,确保了办案效果、体现了检察温度。

黑山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近日向黑山县检察院提请逮捕。经检察机关审查,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张某于今年3月至今共向其上家提供三张银行卡,卡内有证据证明的诈骗数额超过20万元,已经达到了刑事追诉的标准。另外,检察机关还查明张某曾因犯诈骗罪于2014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本来简单的案情,却让检察机关犯了难。据调查,张某近年来在其居住的村子做起了收购农产品的生意,主要是向附近村民收购大蒜后集中卖到外地,卖了钱之后再给农户返钱,因其做生意信誉较好,在农户间赢得了良好口碑。前些天张某刚收了十几万斤大蒜存进了仓库,已经联系好了买家,还没来得及运出去就进了看守所。夏季高温炎热,再加上近期降雨量大,仅仅几天时间有的大蒜就已发霉了。提审过程中,张某表示认罪认罚的同时对检察官说:“我自己的事我认罪,村里的农民要受到很大损失,这么大的经济损失我赔不起啊!”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故意犯罪的应当予以逮捕。张某符合这个条件,一般来说是要批捕的。但是如果张某被批捕,村里的农户就收不到钱,半年的辛苦都没了。检察机关审查完全部证据后,经研究决定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8月10日,检察机关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侦查机关、村委会及农户代表,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对该案进行讨论。检察机关宣读案情后提出了拟不批准逮捕、建议公安机关对张某适用监视居住的意见,取得了与会听证员们的一致支持。

人大代表刘某说:“案子虽然比较简单,但是这个小案中体现了民生、民情和民意,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给你们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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