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让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的回应方式,让我真实感受到了司法办案中的公平正义。”近日,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的主持下,一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会在沈阳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后,监督申请人对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担当由衷赞叹。
本案是一起民营企业不服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的监督案件。某物业公司诉某城市管理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该案历时四年,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及再审裁定,均确认行政机关行为违法,但由于案涉被拆除对象所有权存在争议,判决驳回物业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物业公司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鉴于案情疑难、情况复杂,沈阳市检察院成立办案组,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通过调阅卷宗、会见物业公司负责人、走访行政机关,进一步查明本案虽然是拆违之诉,但其本质是征收拆迁过程中的拆除及补偿问题,应当承担拆迁补偿的主体是区城市更新局。
沈阳市检察院积极贯彻“穿透式监督”理念,联合区检察院实施“一体化办案”模式,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为从根本上化解纠纷,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
听证会上,围绕焦点议题进行了事实调查、质证辩论、听证员提问、听证评议、总结讲评。监督申请人阐述了申诉理由;听证员就案件争议提出意见;办案人综合案件事实和听证情况,对双方释法说理,促成案件实质性和解;行政机关表示会尽快依法依规解决案涉问题;物业公司负责人对处理方案表示满意,当场撤回了监督申请。
听证会后,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检察听证为其搭建了一个与行政机关沟通的平台,不仅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也听到了听证员们从不同角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感受到检察机关融法、理、情于办案全过程的担当。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以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心结、情结”,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客观公正,也加深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
让司法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沈阳市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持续落实公开听证制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