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公开听证

锦州丨探索推行一体化羁押听证机制 推动“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精准落地

时间:2022-02-15  作者:  新闻来源: 锦州市检察院

自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后,锦州市检察院在及时全面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刑事诉讼规则、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推行市、区(县)检察院上下联动的一体化羁押听证机制,并以此为抓手全面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精准精细落地。连日来,锦州检察机关已办理羁押一体化听证案件28件,得到了案件当事人和侦查机关的双双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立一体化信息共享机制  共同拓展听证案源

为精准发现、识别、筛选出需要进行社会危险性审查且适合羁押听证的案件,两级检察院刑检、刑执部门密切协作、全程配合、互通信息,有效拓宽案源渠道。

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及时归纳出适合羁押听证的几种相关情形,如刑事和解、认罪认罚等类型案件,以及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犯罪的,或者具有自首、立功、未遂等法定情节的,要求基层检察院在办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审查延押、信访申诉案件遇到上述情形时,第一时间上报市检察院。

两级检察院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过程、基本案情,共同商议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深入审查并适时开展羁押听证。

两级检察院刑执部门全面、全程、积极收集捕后在押人员社会危险性变化情况,并向前延伸至刑拘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后拓展到即将宣判的被告人,全面了解在押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进展情况、个人意愿、羁押表现等,准确判断在押人员的社会危险性变化情况,一旦发现不再具有继续羁押必要,及时作为听证建议对象将信息共享给刑检部门。

比如在办理张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中,张某主动向市检察院刑执部门的驻所检察官反映,不再坚持原来的对抗讯问、拒不供认的态度,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市检察院刑检部门接到刑执部门的共享信息后,第一时间与承办基层检察院联系并核实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了两级检察院一体化羁押听证会,极大地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

建立一体化审查听证机制  全程指导下级听证

为确保听证工作高质量推进,市检察院坚持对基层检察院听证工作实施全过程融入式指导。听证案源确定后,市检察院及时指派业务骨干下沉基层检察院,采取直接参与、面对面指导等方式,全面规范听证流程,共同审查涉案证据,多角度评估当事人社会危险性,确保整个听证有序高效推进。

强化听证活动的实质审查,及时明晰内容、规范流程、抓住焦点。比如凌海市检察院办理的闫某发故意伤害案,案发后闫某发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经过两级检察院联席会议商讨,共同确定将羁押听证的重点放在双方是否已经化解矛盾、受损社会关系是否真正得到修复上。按照这一思路,承办检察官深入核实双方当事人真实想法以及是否实际获得赔偿等事实,为听证活动依法、精准、高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对于听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会诊、当场纠正、当场解决。比如开发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刘某纯盗窃案羁押听证时,该院刚开始未安排到会的侦查人员汇报案件侦破及取证情况,属于遗漏重要程序,市检察院当场指出并予以纠正。

对于较为成型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全面推广。比如北镇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王某民交通肇事案羁押听证时,不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还邀请了人大常委和有关领导列席,并从人大监督角度在会后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对于这一创新自选动作,市检察院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号召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学习借鉴。

充分发挥一体化机制抓手效能  推动听证多点开花

锦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听证机制的抓手效能,坚持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促成羁押听证的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运行,并以此为切入点,推动听证与其他办案机制有机结合,力求形成多点开花的刑检工作新格局。

积极探索羁押听证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三结合”的工作模式,在侦查前端全面、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为羁押听证积累有效素材。

尝试推行羁押听证与公检法一体化办案平台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依托执法办案中心建设,从侦、诉、审全流程实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实现羁押听证诉讼流程全覆盖。

着力推动羁押听证与认罪认罚、刑事和解、信访化解等工作串联并联的工作模式,充分运用羁押听证公开审查的制度价值,劝导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尽可能化解和降低信访案件发生率,进而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用普遍适用的检察听证提升羁押审查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