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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丨简易听证妥善处理信访事项 释法说理解决群众信访诉求

时间:2022-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葫芦岛绥中县检察院

近日,绥中县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行了一场简易听证会。经过听证,信访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了该院的处理决定,并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真正为群众办实事的感激之情。


不服法判提出申诉

申诉人张某政是孟某东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2020年3月28日,孟某东因土地纠纷与张某政发生口角至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孟某东用铁锹将张某政头部打伤,经鉴定被评定为重伤二级。2022年5月9日,申诉人不服绥中县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对法院判决书中采信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释法说理息诉罢访

为了消除信访人心中的法律误区,帮助信访人真正解决问题,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收到张某政的申诉后,就其信访事项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并邀请绥中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科长王涛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申诉人现场陈述申请理由,听证员询问了案件详情。经过评议,检察官及听证员均认为,在法院判决中,对采信鉴定结论的理由有非常详细的说明,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孟某东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在法定量刑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承办检察官告知张某政,鉴定结论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证据,不是刑事案件的终结性决定,对法院采信鉴定结论有异议,不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受理条件,检察机关不予受理。鉴于法院作出判决后,张某政未得到民事赔偿,承办检察官建议其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经过释法说理,张某政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对我信访问题的重视,作为普通老百姓,很多问题都不懂,你们这样耐心地给我讲解,让我明白了很多法律知识。”

化解信访止于至善

今后,绥中县检察院将严格遵照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利用简易听证方式高效化解信访矛盾,解决信访诉求,以“司法为民”理念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使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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