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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心为公——辽宁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纪实之创新篇

时间:2022-08-03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内部联动机制创新

2017年8月,辽宁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在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方面的有效协作。

2018年6月,辽宁省、市两级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办案指导中心,统一梳理、研判、管理案件线索;辽宁省检察院与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会签《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联合护航行动工作机制》。

2018年7月,辽宁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技术部门与公益诉讼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组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库。

2018年9月,辽宁省检察院与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

2018年11月,辽宁省检察院与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三省一区森林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工作的协作意见》。

2018年-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和公益诉讼工作年度“回头看”活动。

2019年10月,辽宁省检察院出台《行政公益诉讼办案标准(试行)》和案件卷宗装订规范,印发115类公益诉讼案件汇编和典型案件评选标准,探索构建公益诉讼办案规范体系,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

2020年11月,辽宁省检察院刑检部门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重大危废跨省跨地区倾倒环境污染案件线索,并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公益诉讼工作。

➤五年来,沈阳、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等地检察机关分别与省内外毗邻检察院就辽河流域、柳河流域等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立6个协作机制。

外部协作机制创新

2017年9月,辽宁省检察院与省国土资源厅会签《关于办理国土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

2017年10月,辽宁省检察院与省法院就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受理等问题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得到最高法和最高检的肯定;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签《关于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与省水利厅会签《关于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

2017年11月,辽宁省检察院与省环境保护厅会签《关于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签《关于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

2019年10月,辽宁省检察院与沈阳军事检察院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意见》。

2020年1月,辽宁省检察院与省法院会签《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

2020年3月,辽宁省检察院与审计署沈阳特派办会签《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中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2020年5月,辽宁省检察院与沈阳军事检察院会签《关于开展英烈名誉荣誉权保护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通知》。

2020年8月,辽宁省检察院与省自然资源厅会签《关于在办理自然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

2020年9月,辽宁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和配合的意见》。

2021年4月,辽宁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与省法院共同举办环境资源法律实务法检同堂培训。

2021年5月,辽宁省检察院与辽宁海警局、沈阳军事检察院会签《关于在海洋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和海警机构协作配合的意见》。

2021年7月,辽宁省检察院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签《关于在英烈名誉荣誉权保护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2021年11月,辽宁省检察院与省湾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建立“湾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与省残疾人联合会会签《关于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2022年6月,辽宁省检察院与省残疾人联合会会签《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

2022年7月,辽宁省检察院与省妇女联合会会签《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五年来,全省市、县检察机关共建立外部协作配合机制131个,省、市两级检察院聘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等相关领域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40余人。《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湾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海洋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和海警机构协作配合的意见》被《检察日报》《辽宁日报》专题报道。

公众参与机制创新

为了人民,是公益诉讼检察的根本目的和价值追求。更充分的公众参与,是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2018年,辽宁省检察院与省8890综合服务平台(原省民心网)建立群众反映问题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问题。

2020年,辽宁省检察院与辽宁大学建立“辽宁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协同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理论和公益诉讼立法研究。

2021年,辽宁省检察院组织全省开展“公益问需”专项活动,在辽宁日报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小视频、向社会公众发布12309检察服务热线、开通检察公益诉讼“问需”通道,共召开座谈会128次,邀请1096名各行各界各业群众和代表出席公益办案座谈,收集汇总群众关切的公益领域案件线索1141件。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287件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4次,制作宣传片70部,发放宣传资料22万余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28次,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宣讲活动560余次,聘请公益诉讼志愿者13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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