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公益诉讼

迎接省“两会”特别报道之六 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时间:2022-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第八检察部


(点击观看视频)

近年来,井盖缺失、错位导致的安全事故屡屡发生,部分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被侵占的问题日渐凸显……无障碍环境需求不是小众需求,据悉,辽宁省人口约4300万,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共占比约31.7%,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安全,是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生动诠释。

2021年4月以来,省检察院在全省开展了以“窨井盖”安全管理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为监督重点的“出行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力促社会治理难题解决。

一体化办案机制见质效

省、市、县(区)检察机关三级联动,由省级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分片指导,市级检察院下沉一级,层层分片包组,上级检察院以指定管辖、交办、督办、参办、提办、领办等方式指导、参与“硬骨头”案件办理,充分发挥“线索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用、资源统一调配”的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集中优势兵力打整体战。

“我家门前这个盲道以前走一段没一段,现在终于通上了,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太多的便利!”沈阳市皇姑区街头,一位视障人士激动地为检察官帮忙修复盲道点赞。

为进一步保障视障人士的出行便利和安全,沈阳地区从实际出发,抢先抓早,率先将一体化办案机制运用于盲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

今年1月,沈阳市检察院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关爱盲人出行,维护残障群体利益”专项监督活动方案》,确定了“数据平台收集分析+办案人员实地排查”的工作方法,集中排查出盲道修建不连续、自然或人为毁损、被违规占用等三类重点问题,向各区检察院同步下发大数据平台收集的盲道问题线索,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逐步形成以盲道“小专项”推动无障碍建设“大专项”工作局面。

沈阳市各区检察院分别就盲道设置不连续、盲道被违规占用、公交车站附近盲道建设、共享单车无序停放占用盲道等问题为重点监督治理、逐个击破。各区检察院因地制宜,在探索中逐渐形成经验,通过经验交流活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推动全市盲道治理工作协调发展。

打出公益诉讼监督“组合拳”

“现在修好了,大家都安全了,我们做生意也放心。”抚顺市检察院检察官在某段盘山路查看一处被损坏窨井盖的修复情况时,遇到附近的饭店老板连声道谢。保障公益监督不缺位,省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从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角度出发,切实推动相关行政机关或部门对相关问题有效解决。

➤线索评估明确责任主体,案件立案后及时梳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强制性法律规定,明确各责任主体及其履职尽责标准,保持与被监督行政机关日常的沟通联络。

➤诉前沟通精准发力,辽宁各地检察机关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前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充分沟通,从而确定行政主体、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并共同商讨整改落实方案。

➤摒弃以诉前、起诉为要的办案传统思想,以涉及残障人士出行安全问题整改到位为最终目的,充分运用诉前磋商、与行政机关一同走访排查问题等多种方式推动涉及出行安全领域案件即查即改,公益损害得到即时性修复。

➤常态化“回头看”,持续性跟进监督,杜绝“仅以行政机关回复作为判断是否依法履职的依据,不进行核实,导致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以及在“同一时间就同一类事项向同一行政机关发出多份检察建议或在系统登记为多份检察建议”的现象发生,避免涉及出行无障碍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整改落实不到位或者侵害残疾人利益案件反弹回潮。

内外发力共建无障碍环境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公益的、系统的、复杂的工程,单靠一个部门或仅靠检察机关的力量是不够的,全社会都应参与进来,助推建立长效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公益合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实现多赢共赢的效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表示。

与检察机关内部其他部门协同配合摸排案件线索。如铁岭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分别到当地各住宅小区和主要街巷进行实地勘察检查,现场了解窨井盖的权属分类、监管维护、安全隐患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对井盖的日常巡查、定期维护等情况的介绍,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窨井盖监管强制不足、权属复杂、监控手段落实困难等原因分析研判并提出建议。

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等方式凝聚多元力量。通过主动走访、调研省、市残疾人联合会、无障碍建设促进会等单位,了解全省各地残障人士权益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设施使用人的需求和“痛点”等情况,开展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线索全面排查工作,共收集无障碍环境建设重点领域案件线索300余条。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排查窨井盖、无障碍等公共设施隐患1.2万余处,开展实地调查620余次,立案3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1份,推动修复破损缺失设施1300余处,极大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便利与安全。



往期推荐

迎接省“两会”特别报道之一丨支持起诉解民忧检察温情暖民心——辽宁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支持起诉专项工作

迎接省“两会”特别报道之二丨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辽宁检察机关开展校园配餐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迎接省“两会”特别报道之三丨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强能力做优做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迎接省“两会”特别报道之四丨高站位部署高站位推进高质量服务辽宁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丰硕

迎接省“两会”特别报道之五丨守护群众的美好生活——辽宁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手段助力人居环境改善




来源: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第八检察部

文图:刘键、徐爽

视频:康竣博

校对:柳月

编辑:隋倩倩

审核:王忠贤

监制:张宇虹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