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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公益诉讼迈向广阔蓝海

时间:2021-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2021年5月19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事检察院、辽宁海警局正式签订《关于在海洋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和海警机构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辽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将迈向广阔的蓝色海洋。辽宁军地检察机关和海警机构在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建设海洋强国和维护海洋权益重大战略部署、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和国家海洋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海洋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辽宁作为一个海洋大省,深入推进海洋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颁布实施后,辽宁军地检察机关和海警机构在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中达成共识。今年4月,军地检察机关协同深入大连、丹东和葫芦岛等地三级海警机构,全面调研海警机构的设置、职能、与相关机关的管辖协调以及具体案件办理工作,就重点领域涉及公益诉讼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配合交换了意见。

经过认真研究和协商,三方共同拟定并签署了《意见》,明确了协作配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特别是就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联络制度、一体化办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以及专项行动协作机制明确了具体措施,对加强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理论研究和广泛宣传提出了要求。


目前,辽宁沿海各地检察机关正积极与当地海警机构加强联系,建立相关协作机制,并与刑事检察部门同步介入相关案件办理,积极推进涉海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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