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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百年党史,缅怀革命先烈——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加强英雄烈士保护

时间:2021-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青山埋忠骨,哀思敬英魂。近年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先烈精神,维护英烈荣誉尊严,辽宁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监督支持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切实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


昌图县检察院

为把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昌图县检察院充分运用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3月下旬开始,昌图县检察院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对县内的烈士陵园等英烈纪念设施和场所开展了保护状况大排查。经过现场调查发现,个别英烈纪念场所存在园内堆放晾晒杂物、乱扔生活垃圾以及外墙张贴各种小广告等问题,与英烈设施所要求的庄严、肃穆、清静的氛围极不相称。

针对以上问题,昌图检察院协调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和陵园所在乡镇主管部门召开了磋商协调会,通报相关调查情况,并发出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立即着手安排解决陵园外环境脏乱差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之中。

昌图县检察院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以彻底改变英烈设施周围环境问题,为人们瞻仰纪念英雄烈士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2020年,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在摸排检查过程中发现,连山区烈士陵园及杨家杖子烈士陵园内杂草丛生,部分纪念碑出现涂画痕迹和裂痕,空地被种植了蔬菜,烈士陵园内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受到严重破坏。

随即,连山区检察院就上述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杨家杖子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职尽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依法整治。维护纪念场所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清静的氛围,清理烈士陵园内的杂草和“菜园子”;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修复纪念碑裂痕,清除烈士纪念碑上的涂画痕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向区政府申请将烈士陵园保护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接到检察建议后,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杨家杖子民政局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具体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方案。




建平县检察院

2020年7月,建平县检察院前往陈镜湖烈士陵园现场实地查看时发现,因疏于管理维护,陵园内设施部分破损,纪念设施周围有垃圾未有效清理,不仅损害革命烈士尊严荣誉,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建平县检察院认为,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应当好好珍惜和维护。

为此,该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建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对英烈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保证烈士陵园应有的庄严、肃穆的环境。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采取有效措施对英烈设施进行维护。

一是向县财政申请资金13万元,安排专业施工队对烈士陵园内破损的部分设施进行维修,将烈士墓穴及棺椁由原先陈旧、破损的理石材质全部换成玻璃钢材质。

二是立即安排专人和垃圾清运车对陵园内的所有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并运到指定地点。并安排专人负责长期保持。

三是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看护,严禁在烈士陵园内举行与祭奠烈士无关的活动,确保烈士陵园内时刻保持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确保公共利益不受到侵害。




阜蒙县检察院

阜蒙县是一块红色的土地,现有烈士陵园11处,埋葬471名英雄烈士,其中95%为抗美援朝及其他涉军英雄烈士。

阜蒙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针对阜蒙县域内的多处烈士陵园纪念设施破损严重、管护不力、影响观瞻,以及沙扎兰烈士陵园与西园公墓权属地界不清等问题,多次与县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档案局、相关乡镇政府沟通协调,积极研究“保护阜蒙烈士陵园”公益诉讼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修缮检察建议。

同时,督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迅速对烈士陵园进行清理,事务局由此向上级申请了维修专项资金119.5万元。

阜蒙县检察院还多次协调县里有关部门召开专题联席会,彻底解决了沙扎兰烈士陵园与西园公墓长期存在的权属不清、占地面积和管护权限不明等问题。

此外,阜蒙县检察院还跟踪监督有关行政机关依据检察建议开展的守护烈士陵园专项整治活动,使于寺、哈达户稍等11处烈士陵园全部修缮一新,大板等地烈士陵园由过去长满荒草的土坟变成庄重整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产生了办一案、治一片的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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