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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机关启动“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时间:2020-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保护耕地“大熊猫”——辽宁检察机关启动“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的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部署和省委书记张国清关于“绿色发展”和“法治营商环境”的要求,11月2日,辽宁省检察机关启动了为期一年的“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全面推进以黑土地为代表的农村土地资源的生态保护,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性利用,夯实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基础,为辽宁农业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日,省院第八检察部印发通知,对专项活动调研工作和典型案例筛选进行部署。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活动办案的分类标准,对黑土地、耕地、林地和草原等土地资源规范了五类34项案件类型,为专项活动的办案工作提供指导。


五项原则聚焦绿色、办案、协同、治理和民生

专项活动将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土地资源的生态保护;坚持以办案为中心。重点办理一批破坏农村土地资源和污染土壤的典型案件;坚持多位一体协同推进。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协同机制,联手解决办案和治理难题;坚持推进长效治理。推动建立以黑土地为代表的农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坚持依法治理与保护民生相结合。在加强重点问题整治的同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突出活动主线,强化办案重点

专项活动紧紧围绕黑土地保护,重点查办破坏和污染以黑土地为代表的农用地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拓展保护领域,延伸办案触角,切实保护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


三个阶段坚持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在为期三个月的时间里,将同步推进四项工作。一是总结三年来查办涉农土地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基础上,分析规律特点,解析办案难点,制定对策意见,为专项活动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建立专项活动工作机制。与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活动信息交流、配合协作和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机制,为活动的高质量推进创造条件;三是组织专题培训。围绕农村土地资源保护组织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办理相关领域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排查相关案件线索,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和刑事检察部门的沟通,多种渠道排查发现线索。

第二阶段:将全面开展涉农土地资源案件的办理。在为期9个月的时间里,通过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和采取挂牌督办、交办、领办、指定管辖等办案制度,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推动专项活动的持续深入。

第三阶段:专项活动总结和深化治理阶段。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对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同时,结合办案中反映出的问题,由三级检察机关分别依职权积极推进系统治理和区域性治理,发挥公益诉讼对推进农村土地资源治理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项重点要求不折不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分解落实,统筹人员安排,保证专项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履职。结合各地实际,突出重点领域,集中力量解决难点问题,切实保证办案质效。

三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结合办案,广泛宣传,提升群众的土地保护意识。同时,扩大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社会影响力。

四是严明纪律,严肃作风。将教育整顿活动和专项活动有机结合,严格执行检察工作纪律,切实保证严格执法,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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