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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作,夯实基础,辽宁涉军公益诉讼检察在路上

时间:2020-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实施以来,辽宁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在涉军领域公益保护工作中积极布局,通过加强军地检察机关的协作,建立和完善涉军领域公益诉讼各项规范,为涉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英烈保护,奏响涉军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的序曲

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辽宁省检察机关以英烈名誉权荣誉权保护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为重点,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近两年来,共办理相关案件60件,进一步优化了烈士褒扬条件,践行了保护英烈名誉荣誉权的庄严使命。

●原貌迁移。位于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新开岭西100米山顶部的“青棡林七烈士墓”,安葬了解放战争时期为保护安东造纸厂(丹东鸭绿江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前身)财产而牺牲的七位烈士。由于年久失修、维护管理不及时,该“七烈士墓”杂草丛生、墓室已经出现明显裂纹,有的墓室已经坍塌,且烈士墓外围本应属于文物建设控制地带的土地被占用。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经过立案调查,向区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振安区民政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到现场进行查验,派专人对现场进行保护,并及时找到烈士遗属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得到烈士遗属的谅解。因七烈士墓已由丹东某公司在烈士墓外围施工建设住宅,不适合原址维护管理,经振安区民政局与文旅局协商,决定向上级报批,将此烈士墓迁移至振安区五龙背烈士陵园统一管理。2018年10月,“七烈士墓”已迁移完工,烈士遗属对于“青棡林七烈士墓”保持原貌迁移表示高度赞许。

● 烈士“归队”。2019年4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朝阳县柳城街道东山村西山和朝阳县柳城街道小波罗赤村青龙山共有25座在锦州战役中伤重不治牺牲的烈士坟墓,未纳入到烈士陵园统一管理。经调查后,该院向朝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烈士的身份进行核实,并对烈士陵墓进行妥善处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了实地核定,对烈士身份进行核实,确认这25座坟墓为解放战争时期烈士墓。今年4月份,疫情缓和后,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又联合对其他27个乡镇进行全面排查,又发现散落的烈士坟墓25座,其中三座坟墓经征求家属意见,按照有关规定,与去年排查的25座烈士坟墓一并,于今年烈士公祭日迁入朝阳县南双庙烈士陵园,并举行公祭仪式,使28名烈士“归队”。公益诉讼捍卫了烈士尊严。

二、加强协作,为涉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打造平台

为了打造军地协作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平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提前谋划,早在2019年5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就与北部战区检察院、沈阳军事检察院反复协商,共同起草了《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重点明确了加强军地检察机关的协作和配合的重要意义,全面建立起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守保密规定、加强工作宣传以及不断总结提升等方面对加强军地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明确要求。同年10月29日,双方正式签订《意见》,搭建起军地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协作配合的新平台。在签字仪式上,李成林检察长要求,要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机制创新、司法办案和理论研究的力度,积极推进军地协作工作不断深入。

军地协作创新工作平台的打造,进一步密切了双方的沟通和协作。一年多来,双方多次就涉军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项问题磋商,协同开展了涉军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并于今年6月份共同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军烈名誉荣誉权保护和军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推进英烈名誉荣誉权公益保护的全履盖,为全面拓展涉军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创造了条件。

三、夯实基础,建立涉军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制度规范

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下发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沈阳军事检察院积极进行制度性探索,先后出台《涉军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索引》、《涉军公益诉讼文件指引》等,全面建立涉军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制度规范。

《涉军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索引》分为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和典型案例等三个方面的办案索引,其中包括了军烈名誉权荣誉权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军人利益保护、国防和军事设施、军事利益保护和其他涉军领域等五大领域十六部涉军法律法规,有关部委文件以及高检院相关典型案例、省院有关案例,共计近5万字;《涉军公益诉讼参阅文件》包括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以及军事检察院关于涉军公益诉讼的相关文件,为涉军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以及办案工作提供重要的工作指导。

涉军领域案件专业性较强,为了保证涉军案件的规范办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和沈阳军事检察院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于2020年6月17日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辽宁省军地互涉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规范》(试行),该《规范》共二十一条,内容涵盖了案件管辖、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诉前程序以及提起诉讼等办案环节,实现了对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全程规范,为依法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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