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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举办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学术年会暨同题“半日沙龙”活动

时间:2020-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加强理论实践互动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

——辽宁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有关部门举办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学术年会暨同题“半日沙龙”活动

2019年12月30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辽宁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辽宁省诉讼法学会和辽宁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现实与未来”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学术年会暨同题“半日沙龙”在沈阳隆重举行。虽然前一天的大雪使沈阳温度骤降,但仍然无法阻挡近160名检察官、法官、高校师生和律师们的脚步,大家共同迎来了一场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学术盛宴。

这次活动聚焦检察公益诉讼这一司法前沿问题,以期推进学术界和实务部门间的互动和交流,因而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汪德凯、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柳忠清、辽宁省法学会学术部部长王嘉彧、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副会长侯德生等领导均出席了年会。在代表与会领导致辞中,汪德凯对这次主题年会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这次年会是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改革实践、法学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紧密结合的有效形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主题学术年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必将对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保护制度深入发展并趋于完善。在致辞中,汪德凯对法学法律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希望法学法律界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学术年会中,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辽宁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签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工作中加强配合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法学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在理论研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重要意义,对建立联合课题攻关机制、建立理论研究平台、加强案例研究、加强教育和培训交流等理论研究机制建设作出安排,并对建立常态化沟通制度、重点课题保障机制以及相关的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的签订为检察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互动研究的进一步融合和深入创造了良好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术年会对检察系统、高校师生以及律师等各界申报的83篇公益诉讼主题论文进行了评审,其中辽宁大学法学院赵梦延的《论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等4篇论文获得一等奖;锦州市人民检察院谷钰的《行政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问题初探》、辽宁大学法学院李承睿的《检察公益诉讼的基本框架及完善建议》等18篇论文获得二等奖;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侯雅婷的《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辽宁大学法学院蔡清的《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监督制度研究》等34篇论文获得三等奖。会议对优秀论文作者进行了表彰。其中,凌源市人民检察院张彬彬、辽宁大学赵梦延、抚顺市检察院孙照淳和锦州市人民检察院谷钰在大会上进行了主题发言。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郭洁对学术年会论文进行了综述。

在当天下午举行的“半日沙龙”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王人禾、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弘、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醒和辽宁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生程永炜先后围绕公益诉讼实务中的争议问题、检察公益诉讼的基础理论以及环境刑事审判与生态修复理论的兼容性等问题进行了主旨发言。在互动环节中,针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一线检察官提出的具体案例,各位嘉宾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处理建议,并进行了深度解析,在积极的互动中使沙龙现场气氛活跃,并充满学术氛围。

为了保证学术年会和“半日沙龙”高质量进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辽宁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在与会各方的配合下,精心编印了《主题学术年会专刊》,不仅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宣传,而且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各方致力于公益诉讼理论研究、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实践的新理念和新作为,精彩的专刊内容受到了与会者的广泛好评。

精彩纷呈的主题学术年会暨同题“半日沙龙”活动,为2019年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也奏响了在新的一年里,辽宁省检察系统深化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工作的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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