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公益诉讼

鞍山丨首个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出台

时间:2022-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鞍山市检察院

日前,鞍山市检察院与鞍山市妇女联合会制定并会签了《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标志着全市首个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正式落地,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包括对接联系、信息通报、线索收集移送、办案协作、联合调查、定期会商和宣传联动共七项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在涉及不特定多数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障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建立,通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与妇联组织权益部门进行对口联系、信息通报、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开展案件社会调查、参与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整改效果评估等工作,共同研究涉及不特定多数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的共性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并共同开展监督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妇女权益。

据介绍,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其他不特定多数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或存在可能被侵害情况。

据悉,检察机关将依托妇联组织矛盾排查化解队伍,建立一支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扩大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影响力,增强社会知晓度,引导妇女群众主动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