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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丨五年来公益诉讼立案1580件

时间:2022-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铁岭市检察院

近日,铁岭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发布办理的公益诉讼检察案例,介绍相关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辽宁日报、辽宁法治报、铁岭日报等新闻媒体受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五年来,在最高检、省检察院和铁岭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铁岭市检察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 厚积赶考定力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铁岭市检察院将其摆到重要位置,以创新的理念、扎实的举措,精心探索公益诉讼前进之路。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多次就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对铁岭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分别对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批示10余次,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强领导和保障。

深化职能认识 牢记赶考初心

2018年7月,铁岭市检察院牵头,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市人大、政协、法院以及30余家行政机关参加会议,推动了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开展。强化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先后与纪委监委、法院、自然资源等11家单位和部门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对行政机关始终坚持既监督又支持的原则,应行政机关邀请,就公益诉讼进行授课辅导,提高了行政质效,降低了执法风险。

守护公益核心 发扬赶考精神

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在全市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护航铁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春季,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秸秆禁烧暨“地毯式监督,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监督活动。

截至今年6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着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共立案158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48件,提起公益诉讼32件。

顺应人民期待 保持赶考热情

成立公益诉讼部门或办案团队,选配员额检察官、优秀检察辅助人员充实办案一线。拓宽案件线索渠道,携手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生、教师等人民群体中聘请公益诉讼社会监督员119名。邀请全国、省、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用最诚恳最直观的方式开展“公益问需”,集思广益,倾听各方声音。全市设立公益诉讼宣传站点32处,发出宣传单、宣传手册万余份,为近千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打造特色品牌 争当赶考状元

在全省首推《“河长+检察长+河道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构筑公益保护法治屏障——

铁岭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在河长制中推行检察公益诉讼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检察长与市级河长、河道警长联合开展巡河护河活动,实地察看河道管理、治理、生态修复情况,发现问题做到三“找”、一“不”,即:找出环境污染的原因,找准负有监管职责的主体,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解决问题绝不收兵。一批侵害生态环境的公益保护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针对部分区域河流存在畜禽养殖粪便污染水体问题,2018年7月,昌图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公开宣判,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行为违法。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改变了过去多年的河道污染状况,生态环境得到了修复和改善。

全省首例当庭宣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5年至2017年11月间,王某某未经审批,私自开办塑料加工厂,将生产废水及废物残渣未经任何环保处理直接排入渗坑,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侵害和威胁。2018年4月,案件开庭审理,部分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该案入选辽宁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全省首家设立派驻食品药品、环境资源领域检察室——

2018年4月,银州区检察院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银州分局食品药品、环境资源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一项重要举措。同年6月,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平台正式上线,实现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社会化采集和智能化取证的深度融合。

此外,会上还发布了“铁岭市人民检察院诉夏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等9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例。

公益诉讼五年“赶考”路,从政治效果看,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工作部署,针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展开工作,已经成为推进法治铁岭建设的重要抓手;从法律效果看,全市检察机关形成的“监督惩治+修复补偿+教育预防”工作模式,卓有成效,人居环境得到了实质改善、自然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从社会效果看,公益诉讼在助推绿色发展方面的作用不断凸显,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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