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检察院的帮助,企业取水用水有许可了,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近日,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时,通过举行公开听证会,主动与水务局、自来水公司会商,为供暖企业解决“无证取水”实现“持证上岗”,既使企业经营得到保障,又保证了群众供暖不受影响。
2017年辽中区实施供暖改造,取消了小锅炉供暖,引入某公司为本区7万余户居民集中供暖。同年,该公司自建取水井,从地下直接取水作为供暖用水。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从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申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涉案公司作为用水大户,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提取地下水,影响了水源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辽中区检察院发现后,马上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查明该公司属实存在擅自取水行为,于是依法向区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管理职能。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对供暖企业擅自取水的问题进行了查证,并依法作出罚款决定,按照规定我们应当立即对违法取水行为进行制止,也就是‘封井’……”听证会现场,区水务局工作人员介绍了工作情况。
“有了取水证以后,用水还要遵守哪些规定?”
“后期还要采取哪些措施修复被破坏的水资源生态环境?”
……
三位听证员详细询问了水资源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情况,了解后期修复工作及取用水管理流程。区水务局、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根据企业用水需求量共同分析了哪种用水方式更节省成本。
“通过这次会议,我认识到了擅自取水是一种违法行为。”听证会后,供暖企业承认违法行为的同时承诺会及时缴纳罚金。
“办理了取水证后,一定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取水、用水情况。”三位听证员一致同意为企业“容缺”办理取水证,并叮嘱企业要注意合规生产。
“我参加公开听证会后,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检察机关在严守法度的前提下,真是用心用情地为老百姓着想、为企业发展着想,检察官在办案中释放的司法温度真暖啊!”区人大代表计洪雨对本次听证会作出高度评价。
区人大代表王鑫琦表示,在听证现场能感觉到检察官为这起案件的圆满办理做了大量、细致、充分的工作,专业权威,勤勉敬业,让人真心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