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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0-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铁岭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全体成员及全市两级院分管副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及市委书记李士伟在视察铁岭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基层院分管领导分别汇报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市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李尚杰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数和诉前数情况,解读公益诉讼考评标准,分析各基层院案件数据、专项活动、检察建议质量、省市院交办案件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市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陈施就重点学习《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明晰程序衔接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填录案件信息;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加强跟进监督;规范办案流程等具体办案中重点和疑难问题进行了强调部署。

铁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铁华就如何开展好全市民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加快办案节奏和工作力度。受疫情影响,全市一季度民行、公益诉讼业务下滑,今后工作中,全市两级院要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加快工作节奏、加大工作力度,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二是统筹兼顾、齐头并进、避免顾此失彼。各基层院存在人员紧张、力量不足问题,要克服困难兼顾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发挥检察工作整体职能作用。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兼顾全方位多角度监督,包括强化生效判决监督,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加强审判案件中审判人员监督,提升执行过程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工作要做到兼顾办案规模与办案质量;兼顾“生态环保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法定领域,并积极稳妥拓展“等”外领域,同时注重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办理力度;要兼顾诉前程序和起诉程序;要兼顾办案和其他工作,包括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积极推进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支持,定期召开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沟通协作机制。

三是以考评为抓手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加强上下两级院的协调配合,市院加强对基层院支持与指导,基层院紧跟市院部署共同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五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素养,要及时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民法典》、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办案标准》,提高专业能力,紧跟时代步伐更好适应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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